22日下午,在昆明圆通山动物园,一名6岁女孩在与老虎合影时,被兽性大发的老虎咬伤,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我们不仅仅停留在检讨动物园的安全保障这一问题上,更多的应想到为什么那么多的人排着长队等着进入栅栏与老虎合影?正因为人们有与老虎合影的欲望,才有了“老虎照相”的市场,才有了表演场的大门上挂着邀请游客和老虎拍照的提示牌,上书“老虎照相,一分钟快照,每张15元,自带相机,每张5元”。
难道人类的节日,就是动物的劫日?难道除了走进老虎洞与老虎合影就没有别的办法表达对野生动物的喜爱?当“天人合一”、“爱屋及乌”等典故一代又一代地传承给我们的时候,当将原生态音乐被视作国宝展示给公众,并激起自觉保护这些天籁之声赖以生成的自然环境之时,当我们不止一次谴责那些自命不凡的大导演为一“片”之利不惜践踏纯净的生态资源之时,当我们在建设青藏铁路为藏羚羊让路之时,我们应该刻骨铭心,大自然和动物们对人类的报复,往往就在人们对自然缺乏敬畏和漠视动物生存权之时。
小女孩死于虎口值得所有的人反思。人类社会讲人道和人权,那么对于动物世界是否也要讲兽道和兽权?如果跳出以人为中心的视野,把人、动物、植物都当做自然中的一员,都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的话,就应当人道地对待动物,不要让它们成为人类赚钱的工具,不要让它们充当劳役的“商业机器”。
老虎咬人谁该反思?
陈康
游客作为消费者不一定完全清楚动物园的安全措施,可作为园区管理者,不仅没有执行《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动物笼舍和展馆设计应当保证动物、游人和饲养人员的安全规定,也有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动物园作为服务场所,一样要承担保护消费者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责任。管理者按经营性质开放游人与老虎合影项目,动物园的上级主管部门应当懂得老虎咬人的后果。不管是默许还是不知情,导致这个惨剧发生,都值得好好反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