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2月26日讯(记者 德强通讯员宁宁)因为银行的一次工作疏忽,储户李先生得到了一笔“意外之财”,但当银行找到他时,李先生却拒不承认此事,拒绝归还。不过,在法院的调解下,李先生最终退还了本不该属于自己的6300元钱。
李先生是牟平某大型国企职工,近日因为急用钱,到农业银行牟平水道分理处提取未到期的存款10700元,孰料柜台营业员忙中出错,点出17000元付给李先生,并打出10700元的回单交付李先生。李先生点款之后,未提出异议即携款离开银行。下午,银行对当日帐目进行核对时,发现6300元款项对不上账,经再次核对,并结合银行监控录像认定,该款项系被李某取走。银行立即与李先生联系,但李拒不承认此事。无奈,银行找到法院诉求李先生归还多领的6300元。
法官从心理攻坚入手,委婉告知李先生其拒绝还款将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使李先生同意将6300元如数归还。而农行主动承担了诉讼费用。责任编辑:亦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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