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底的一天,高邮鸭业园区新坝社区58岁老汉陶家金从附近的银行里取出了500元生活补助费,高兴地逢人便说:“想不到我这把年纪的农村人还能像单位人一样每月从银行里领到生活补助费,再过两年,还能每月领到养老金!”陶老汉这一席话说出了高邮鸭业园区新坝社区居民的心声。
近年来,随着招商引资和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邮市经济开发区、鸭业园区和乡镇工业集中区项目建设如火如荼,许多耕地被征用,当地农民世世代代赖以生存的土地逐步减少,许多农民因失掉土地而不得不加入外出打工的行列,而年龄较大的农民生活保障面临着现实难题。这一问题引起了市人大代表的关注。2005年初,在高邮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薛金平等代表向大会提出了“要妥善解决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的建议,受到大会主席团高度重视,并被列为当年重点代表建议交市政府办理。
市政府在接到此建议后,成立了专门工作组,深入了解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情况,广泛听取市人大代表、乡(镇)村组干部及农民代表的意见,同时,在鸭业园区新城村进行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点。
在试点过程中,有的农户认为,将自己的补偿费交给市社保部门就是图个老有所养,如果放在自己手上,说不准很快就会用掉;有的农户认为,就征地对象来说,老年人比年轻人上算,年轻人可以再打工,说不定找个单位上班,单位还能为自己上保险,将补偿费交社保部门划不来;还有的农户认为,补偿费是养命钱,将钱交社保部门万一将来政策有变怎么办?还是放在家里踏实。在试点过程中,由于认识不够统一,带来社保资金征缴入库工作进展缓慢。
针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工作组及时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并将相关政策编印成小册子,送到农户手中;相关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帮助农民算社保账;市社保局负责人还走进市广播电台“行风热线”,现场解答被征地农民群众有关社保方面的询问。为了推进这项工作,高邮市人大常委会还通过“主任接待代表日”、“代表接待选民日”等活动,面对面接受基层群众咨询,宣传相关政策,消除思想顾虑。
由于被征地农民年龄构成复杂及城郊和乡镇农民收入水平的差异,市政府对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进行了反复研究,并最终形成了一致意见。2005年7月1日,市政府出台了《高邮市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该细则规范了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的范围、补偿标准及安置办法,根据自愿的原则,凡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民都可按规定进入全市社保体系,并按四个年龄段分别明确了不同的保障标准。同时,对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提出了具体要求。
由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认真办理和市人大常委会的跟踪督办,从2005年元月到2006年12月,该市失地农民进入社保体系的已有近500人,共筹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1200多万元。目前,一张惠及全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初步建成!
吴绍良 杨朝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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