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强奸幼女的犯罪嫌疑人蓝某已被警方执行刑事拘留。
韦某夫妇好心帮助“可怜”老乡竟是引“狼”入室
本报茂名讯(记者关家玉通讯员梁盛、杨振文摄影报道)今年春节,对于广西籍外来工韦某夫妇来说,过得一点也不舒心。他们怎么也没想到,因为怜惜同在茂名打工的一位老乡无处居住,而让其搬进自己的住所搭铺,结果竟是引“狼”入室:2月21日下午,他们年仅7岁的幼女被这位人面兽心的老乡奸污了。
“现在一想起这位老乡,我们心里就充满仇恨,真后悔当初不该怜惜他……”昨天,韦某夫妇在向记者讲述事件的经过时仍伤心不已。
据介绍,携带七岁幼女从广西马山县来到茂名打工的韦某夫妇,一直在当地高山建材市场替人帮活。春节的前几天,之前曾在一起工作的老乡蓝某找到韦某夫妇,诉说自己处境可怜,善良的韦某夫妇二话不说,便让他搬进自己家里同住。2月21日下午,韦某夫妇两人带着女儿,与蓝某一同到建材市场为其介绍工作。
在帮蓝某找工作的同时,韦某夫妇因事需要逗留,此时,心怀鬼胎的蓝某便趁机请缨先带其幼女回家。回到韦某夫妇租住处后,蓝某随即露出猙狞面目,对几天来一直垂涎的韦某年仅7岁的幼女实施了强奸。作案后,蓝某慌忙赶往茂名火车站,欲乘车逃跑。
蓝某欲潜逃时被伏击民警逮住
辖区的高山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将案情向分局领导报告,并与分局指派的刑警技术人员一起,兵分两路,分别在火车站和其租住处布控,追寻疑犯行踪。22日中午1时许,当疑犯蓝某拖着疲倦身躯,一身脏乎乎地溜回住处准备收拾行李潜逃时,被伏击民警逮个正着。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蓝某(男,28岁)对强奸韦某夫妇幼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涉嫌强奸幼女的犯罪嫌疑人蓝某已被当地警方执行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