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本周四)我国信托行业开始执行新规定,这意味着在目前情况下,个人投资者参与投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最低投资门槛,将从原先的5万元大幅跃升至100万元。我国信托业开始将目光瞄准具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百万富翁人群,并与国际市场开始接轨。
本报记者 王原
据了解,近期中国银监会修订颁布了《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监管规章,并规定从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记者查询发现,近期正在发行的部分信托公司的投资产品已经按照新的规定要求设定,投资门槛有了明显的提升。
根据新办法规定,“资金信托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二是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三是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除了对投资门槛提高要求外,资金信托计划的投资期限也有新规定,即信托期限不少于一年。同时,还规定单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而原先的规定是,“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含200份)”。此外,新办法允许信托公司在异地开展业务,并规定,信托公司异地推介信托计划时,应当在推介前向注册地、推介地监管部门报告。但是,原办法则要求信托公司异地开办集合资金信托业务须申请“异地业务资格”。
“这意味着,上海本地的信托公司将更加方便地在北京、广州等异地,推介自己的产品,信托公司资金信托计划面临的竞争将是全国性的,而个人投资者的投资选择范围将更加宽泛。”业内评价说,“事实上,从国际市场来看,信托业的投资也一直是富人的“专属”,风险识别能力和损失承受能力较弱的普通投资者一直被隔离在门外。比如,英国规定,拥有10万英镑的年收入或拥有25万英镑净资产的个人才有资格参加此类业务。美国规定,拥有500万美元资产的个人或机构有资格参加,且人数不超过10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