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由证监会拟订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不日将正式出台。事实上,年前年后,不少创新类和规范类证券公司已在按照这一文件精神准备集合理财方案。
现有规定只允许创新试点类券商按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开展集合理财业务,《实施细则》出台后,规范试点类券商将与创新试点类券商按照同样的规则进行相关的资格申报工作。
这份在业界流传的文件草案规定,证券公司担任集合资产计划管理人应与客户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并应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募集的资金可投资于中国境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其他证券,经有关部门批准,也可以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境内募集可自由兑换的外汇资金,在境外进行规定的金融产品投资。(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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