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况:
王艳:这就是孩子的出生证,一直保存着
记者:1988年11月27号。
王艳:不敢拿出来看,实际上,正常的话都有记录。
(现在)都是空白的,所以我不愿意拿出来看
出事时,王艳的丈夫还远在德国进修。电话里,她告诉了丈夫这个噩耗。
王艳:我说对不起,孩子没有了。对方没有说话,一句话没有,后来我就慢慢听到他那边哭了,这个电话整整打了40分钟,一句话没有,就哭。
王艳表妹王宝红:说实在的这个事一说出来就感到很心酸,王艳的孩子要是活着,现在能在她身边,她这个家庭该是多么幸福。
不幸已经降临,可生活总要继续。2年后,王艳再次怀孕,并在1990年生下了一个儿子,王艳痛苦的心情才慢慢平复。
王艳:慢慢忘了,有了第二个孩子就对第一个孩子,已经死了那也没办法。
王艳以为,从此他们一家就能开始全新的生活,可是当儿子2岁的时候,命运却似乎又和她开起了玩笑。
王艳:有人说你孩子没有死,在市场三路,说是一个干部家庭,我不相信。
可传言却愈演愈烈,有板有眼,这难道是空穴来风吗?
王艳:那个时候已经是第四个人讲的,我想可能就是真的了,
自己的女儿明明已经被医生告知已经死亡了,怎么会有这种传言呢,王艳决定找医院问个清楚。她同时委托了一位律师帮她调查取证,分别走访了王艳生孩子时医院的院长、医务主任以及相关知情人。调查的结果让她感到震惊。
王艳:这些证据
说句心里话都多少年了 都黄了
记者:
我看是1993年10月16日
王艳:这个就是医务处主任(笔录)
记者:未经院方同意,就把该小孩送人了。
王艳:我就到医院去,当时院长也退休了。我去了十几趟以后,他告诉我了,他说我跟你讲,孩子确实送人了。
王艳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觉得自己很可悲,仿佛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她的女儿没有死,被送给别人了,唯独她这个当母亲的却一直被蒙在鼓里。
王艳表妹王宝红:婴儿死亡也是很正常的,但是她(王艳)现在这个情况就不一样了,他(医院)实际存在一定的欺骗行为,作为母亲肯定是接受不了。
可是当王艳找到医院负责人理论时,院方的回答却让她大吃一惊。
王艳:医务主任说没有用,你告我们医院也没用,当时你公公签了字了。
这时,医院拿出了一份1989年7月19日有关王艳分娩问题的协商意见书,上面写道,家属提出放弃治疗,孩子在住院38天后作了处理,由家属向王艳做工作,医院不再承担责任。青岛市立医院院长徐志惠和王艳的公公张遗一起签了字。
王艳:问他(公公),我说那个孩子说没死,送人了。他就感到很惊奇,他说不会,大夫告诉他死了,实际上他可能认为也死了,因为他签字是放弃治疗。
除了协商意见上的签字,在医院的病历上,张遗还签过2次字,分别是1988年12月4日和12月19日。当时王艳还没出院,医院说,就是王艳的公公张遗提出要放弃孩子的治疗。
青岛市立医院代理律师张新博:这个签字,是家里面对孩子将来的前途,对孩子将来的发育情况,有所了解以后,他的爷爷签的。很可能他们的家庭了解到这个孩子将来长大以后很可能有各种残疾,所以他才要求放弃医疗,不想要这个孩子。
王艳:我不理解他(公公)。大夫就是救不过来了,我也不理解他,我也想,你应该告诉我,不管怎么样,你告诉我。
因为王艳的公公张遗拒绝了我们的采访,所以我们无法了解老人当时签字的真实原因。然而对于蒙在鼓里的王艳来说,这个签字却让她失去了女儿。1992年11月14日,极度悲伤的王艳突然昏迷,被送到医院,确诊为脑血栓,抢救后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却半身瘫痪了。
王艳:很多大夫专家会诊说
很难站起来了,但是我想不会的,我一定要起来的,一定要找到这个孩子。
也许是母爱感动了上苍,1年后,王艳竟然奇迹般的站了起来。从此,除了工作,她把自己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花在了寻找女儿这件事上。
实况:
王艳:(医院)告诉我(孩子)送给崂山曲戈庄的一个家里了。
通过这个线索,王艳和丈夫找到了青岛市郊的曲戈庄,并见到了带走自己女儿的那对夫妻。
王艳:我丈夫在后面说,这就是孩子的母亲。他说我看出来了。他说你不是有孩子了吗
夫妻俩对王艳家的情况似乎很清楚,他们告诉王艳,1988年他们确实从医院抱养过一个女孩,但是孩子养到2岁零8个月就夭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