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一家电视台主持人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管造假者多狡猾,我们一定能让他们没有立足之地。”
另一次同样是这家电视台主持人说:“贩毒分子必将撞得头破血流,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他们是不可能得逞的。
主持人的意思都是正义必将战胜邪恶,但前者指正义是魔,后者指正义却是道。
这个问题的出现,和“革命现代京剧”《红灯记》有关。
1967年秋天,周恩来总理参加审看《红灯记》,建议将台词“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改为“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以后,报纸刊物纷纷以魔高一丈为规范用法。“文革”结束,人们总觉得魔比道高有点别扭,于是又出现“道高一丈”。魔高还是道高仍然成为一个问题。辞书则维护“魔”的地位。
这一词语的原始形态应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是佛家对修行者的告诫。“道”是指道行,佛家修行的成果;“魔”指破坏修行的魔障。心中的道高一尺,外界的魔高一丈,可见道还不足以和魔抗衡。只有继续潜心修炼,才能最后修成正果。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也可以用来比喻取得一定的成就后,将会遇到更大的障碍。梁启超《说动》一文中有:“于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事涉求新,辄生阻力。”茅盾《子夜》一书中有:“风浪是意料中事;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这两例中,“道”意味着发展、进步,“魔”则是“阻力”,或“风浪”。“道”代表正义,“魔”代表邪恶,是一种正不压邪的较量。
那么,如果是正义压倒了邪恶,那还能用“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吗?我认为是不行的。从“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演变出“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仿词。1952年4月7日的《人民日报》有一文写道:“但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各国爱好和平人民完全有可能阻止新的战争的爆发。”杨成武将军的《层层火阵烧野牛》一书中写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在粉碎日寇的斗争中,冀中人民大显神威。”这种用法,开始是一种修辞手段,后来便形成固定词形。
由此可见,两种写法都有特定的词汇意义。“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是可以用的,“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同样是可以用的,关键在于你想说什么。
祁蓉 文 摘自《咬文嚼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