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6年我省成功举办亚冬会及哈尔滨2009年世界大冬会的申办成功,掀起和带动了整个龙江滑雪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至今省内滑雪场达近百家,占全国总数60%以上,成为国内滑雪“龙头”。十年来,仅社会和企业对哈尔滨滑雪场建设投资达近20个亿,极大地推动了我省滑雪旅游产业的发展。
滑雪场所建设不规范———
法规认定的仅有17家
滑雪是一项高危险运动,因而滑雪场所必须具备一定的基本条件和基本技术要求才能对外开放营业。然而,从日前省体育局首批公布的名单看,在我省近百家滑雪场中,符合并通过国家标准《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和《黑龙江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和法规认定的仅有17家。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一些不具备合格经营条件的滑雪场匆匆上马,这些规模小、设备不齐全、短期经营的滑雪场的蜂拥建设,直接引发滑雪市场的混乱。
经营管理者素质不佳———
造成滑雪业恶性竞争
据省体育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李红根介绍,一些不符合规定的滑雪场所经营者,由于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利用初学滑雪旅游者对滑雪运动安全、设备等方面高标准要求的不熟悉,在其雪道设计、雪具设备等方面质量上大打折扣,因其成本低廉和明显价格优势受一些旅行社长期青睐,使消费者经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带到这样的滑雪场消费,从而造成滑雪行业的恶性竞争。
安全保障制度不完善———
约有30万人次受伤
春节前夕,省及哈市体育局有关部门对省内滑雪场所进行实地检查时发现,部分高山滑雪道的场地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个别滑雪场所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还有绝大部分滑雪场所安全保障制度不够完善等。此外,还有部分从业人员无证上岗。据哈市体育局市场管理办公室统计,在上年度雪季中,约有30万人次程度不同地受伤。
滑雪管理法制不健全———
未达标滑雪场仍营业
据哈尔滨市体育局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王东升介绍,由于滑雪场所规划及建设审批是由林业、土地及环保等部门参与审批,由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滑雪经营场所,只有工商部门有权予以取缔,而体育部门只有按照国家标准对其场地、设施设备、安全保障、从业人员资质及管理手段措施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致使一些不符合标准的滑雪经营场所仍在开放营业。
加强检查力度及认定———
今年组织两次大行动
对于如何解决上述所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李红根处长从体育经营管理角度提出了部分想法和建议。
“针对目前我省滑雪场大大小小比较分散和不规范建设等存在的诸多问题,省体育局今年将于1月至3月及6月至7月份期间组织两次大的行动。对省内滑雪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同时开展认证认定工作。对于符合标准的滑雪场所给予扶持,而对于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滑雪场所将予以处罚并责令其停业整改。经过整改后,依然不能达到国家认定标准的滑雪场所,将联合工商部门予以取缔。”
加强人员资质鉴定———
约近千人接受培训
李红根强调说:“我省是全国7个省份试点之一。从今年4月开始,按照《黑龙江省经营管理条例》,凡是从业人员没有资质的将对其经营者进行处罚。对没有持证上岗的人员,如导滑员等也要给予处罚。从规范滑雪市场、减少安全隐患,维护消费者利益和提高滑雪经营活动服务质量,为体育经营市场创造一个宽松的条件考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去年3月省鉴定站组织进行了第一批职业鉴定培训工作。请专家对滑雪场的教练、管理、救护等专业人员,进行了滑雪理论、滑雪实践、滑雪经营管理与救护及滑雪经营活动涉及的国家有关法律等方面的培训。目前,我省已有近千人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同时表示,今后还要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资质鉴定工作。
强化规范滑雪市场———
有关部门联合行动
李红根处长坦言:“要想有效地遏制滑雪场所不规范建设及市场的不良竞争,这需要几个部门的共同配合。体育部门要对经营场所起监督管理作用。同时旅游部门也要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对于山包式的小滑雪场和不法经营者,在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体育部门除了要对其处罚外,还需要与工商部门联合起来,坚决对其予以取缔,从而规范体育经营市场。”
同时他还向记者介绍,我省在完善体育部门对滑雪场所监督管理制度方面走在前面。省人大常委会于2005年对《黑龙江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进行了重新修订,为我省体育部门执法、监督提供了有利依据。目前国家正在制定全民健身条例,对全民健身开放场所,特别是专业性较强的场所,确定要首先经过体育部门审批,然后再经过工商部门,预计今年底或明年上半年有可能实施。(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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