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与反思 神话=谎话
“海天”神话能够在4年多的时间内聚敛5亿多民间资本,主要是因为其高息承诺。
四年来10万余人被骗
在不久前省公安厅的一则数据可以看出,2003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立集资诈骗案件64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17起,涉案金额高达36亿元,被骗群众多达10余万人次。非法集资犯罪危害已很严重,犯罪涉案金额巨大,被骗人员众多,呈逐年增长的严峻态势,特别是近两年来,达到历史新高。
诈骗手段耳熟能详
不论最近的海天非法集资案,还是吉林新同舟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纳士塔非法集资以及本报曾暗访过的利百代非法集资等案件,归纳其手段却大多让人耳熟能详。
(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受骗群众人数众多。非法集资嫌疑人都是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采取用后期存款支付前期本金、利息的循环方法实施犯罪行为。被骗群众在得到先期的高额回报后,即对投资的可靠性和盈利性深信不疑,不惜血本,倾其所有,直到案发时才意识到被骗。
(二)犯罪的实施组织化、专业性很强。多数非法集资的企业都有严密组织和实施计划,从法人到市场部部长都有明确的分工,按其计划实施吸储并有专人以讲课形式进行宣传、鼓动,从而促进吸储金额的突长。
高息暗藏巨大欺骗性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企业只能通过正规证券市场和银行贷款两种渠道进行融资,除此之外的任何社会融资行为均被视为非法,所谓的高息只不过是吸引投资者的“噱头”,以达到其非法集资的目的。即便其承诺的利率符合社会平均利润率,这种集资仍然是非法的。而其承诺的高息实际上更是暗藏了巨大的欺骗性,因为在高息承诺下,非法集资的企业迟早会入不敷出,最终受害的只能是“善良”的投资人。
“隐形股东”容易受损
另外,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可以在企业内部进行集资,但也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
“海天”融资的实质是向社会公开借款,给投资人以所谓的“持股资格”,实际上,按照规定,企业股东不能超过200人,其他持有“股权”的投资人所进行的任何交易都不被企业所承认,不会对企业有任何影响,所以购买企业“股权”的投资者并不都是合法股东,只能登记在一些合法“股东代表”的名义下,成为这些人的“下线”。如果有执法部门来查,公开资料中根本体现不到这些投资者的名字。但是在股权托管部门设置的查询系统中是可以找到的,这就是为什么一些投资者可拿到看似合法的股权登记卡的原因。这种情况下,投资者的利益就只能完全依赖于这家公司的“良心”了,而一旦这家公司人间蒸发或死不认账,普通投资者作为并不合法的“隐形股东”,将会面临灾难。
美国上市也很难获利
“海天”的另外一个谎言是其在海外买壳进入美国OTCBB市场挂牌上市。业内人士指出,此说法完全是一种偷换,即使真的上市,股票也变现无门。最浅显的道理是,投资人购买的“股权”并非是海外上市公司的“股权”,因此,无力关注上市公司的市场行情。另外,因为OTCBB市场是为一些达不到NASDQ市场要求的公司准备的,由于其主要起到培育孵化的作用。即便真的上市,通常情况下,国内拟上市公司会以4:1左右的比例缩股,将国内股票换成海外公司股票。而且OTCBB的流动性很差,一般公司上市后股价都会狂跌。因此,投资者将面临更大的风险。
这些骗局应给我们足够的教训,致富的路上不会有真正的神话,靠能力、靠努力、靠毅力、靠耐力,才能实现我们每个人都有的财富梦想。
本版稿件 本报记者 东方 孙永亮 毕继红 彭洪升 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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