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个有禁不止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3月1日被工商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曝光。
去年,“二十六位帝皇丸”“眼保姆”等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中,出现夸大药品功效、利用专家形象误导消费者等问题,严重违反广告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此次被曝光的广告包括:标示为抚顺澎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抗骨增生片”(蝎王抗骨片)药品广告;标示为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生产的“耳聋通窍丸”药品广告;标示为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补肾填精丸”(二十六位帝皇丸)药品广告;标示为湖北省应城市永兴膏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寒水石药王牌安眠降压治疗器”医疗器械广告;标示为河北路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眼全息近视治疗仪”(眼保姆)医疗器械广告;标示为内蒙古国创高科生物医学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意通牌纳米银鼻咽喷雾器”医疗器械广告;标示为成都通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邦比牌通气鼻贴”医疗器械广告。
点评:夸大药品功效、利用专家形象误导消费者等,已是国内医药广告的痼疾,且经多次整顿并无好转迹象。工商总局和药监局此举无疑大快人心,但医药广告之滥有体制缺位、举措不力和利益纠葛等多方面原因,自非一朝一夕所能奏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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