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凤庚
“宝安北路人才市场路段,多家报刊亭都无深圳特区报卖,被民警收购了”,“福华路上的深圳特区报也被收购了”。报上有一个“警队里的五朵金花”评选,因为这个原因,警察才把报纸都买走。昨日上午,多名读者来电投诉,称民警此举让他们买不到报纸。
三八妇女节到了,深圳警方欲对女警察进行表彰奖励,本无可厚非。但评“警花”未免显得庸俗。学校可以评“校花”,工厂可以评“厂花”,其标准首先是容颜的美丽。而警察是个特殊的职业。一个已届退休之年的女警察,尽管平时工作出色,但和一群年轻的女警察比,称其警花并不合适;一个与歹徒生死搏斗、肢残貌毁的女警察堪称女英雄,其高尚的行为和大无畏的精神又岂是“警花”二字所能概括?翻开新中国的公安史,无数的巾帼英雄受过表彰,但从未开展过评选表彰“警花”的活动。深圳警方评“警花”,只是赶时髦而已。它使我们想起有些地方组建女骑警定时巡逻“亮相”,与游人“合影留念”的新闻。骑着这些大洋马的,的确是标准的“警花”。
我们平时把女人称为这“花”那“花”的,是一种口头表扬,没有多少利益冲突。现在深圳警方把“警花”上升到全社会评选的高度,在报纸上刊登选票,可见其荣誉了得。获选之后,也许接下来的是加薪加官,否则警察们不会趋之若鹜,连男警察也加入到抢购报纸选票的行列。有些地方,在谈到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时,总是叫苦“警力不足”,而新闻中买报的警用巡逻摩托车刚走,就“又来一辆警用摩托车”。离评选结果揭晓尚有时日,是否有警察继续高价回收报纸亦未可知。抢购之后,还要逐一填写。看样子深圳大街小巷的治安要“放假”了。
抢购选票,是人民警察的耻辱。但评选办公室的回答却是:“民警、群众出钱买报都是很正常的,他们不便干涉”。即便评选“警花”活动“很有必要”,也要体现公平、公正,而非“让广大市民看不到报纸”。如此“警花”评选,且无人干涉,只能评坏警风,影响民风。
每日一句
学校可以评“校花”,工厂可以评“厂花”,其标准首先是容颜的美丽。而警察是个特殊的职业,一个与歹徒生死搏斗、肢残貌毁的女警察堪称女英雄,其高尚的行为和大无畏的精神又岂是“警花”二字所能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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