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试院提醒:港校录取后其他高校将不再录取
本报讯(记者许静)“考生要明白,一旦被任何一所港校录取就将不能被其他香港高校或内地高校录取。”2007年共12所香港高校在我省首次招生的消息一经发布引发了考生和家长关注。
首先,考生报考香港任何一所高校均不会与在我省招生的内地普通高校录取冲突,若考生在我省提前批录取结束前未被香港的高校录取,仍有机会在本科一批录取时被其他重点高校录取,但是已被香港任何一所高校录取的考生,将不能被其他香港高校或内地高校录取。
省考试院还提醒:考生和家长对是否报考香港高校,要从考生能否适应在港校学习、生活及本人学习成绩和家庭经济情况综合考虑,做出审慎决策。
目前12所港校分两种模式招生。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两所高校按照内地招生体制招生(今年在冀招生情况本报已进行相关报道)。许多考生表示想了解其他十所香港高校将如何在我省招生。省考试院表示,拟报考采用自主考试招生形式港校的考生须按照香港高校的要求报名、参加考试或面试,由香港高校决定是否录取,在我省录取过程于7月7日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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