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狗年一直折腾到猪年的卡拉OK版权费收费事宜近日又起波澜,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昨天发布公告称,废止协会原收费标准,并不再直接对卡拉OK经营场所收费,而改由“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操作。
音著协“退居二线”
中国音像协会江苏省联络站负责人许大寅告诉记者,根据著作权相关法规,如果多个机构涉及到同一权利的收费,是不允许多头交叉收费的,只能由一个机构收取。因此音著协此公告是正常程序。这不会阻碍KTV收版权费工作。除了KTV外,针对商超、宾馆、卖场背景音乐的收费,仍然是由音著协来收取的。
许大寅说,现在南京KTV版权收费尚无实质性进账,不过已经有部分KTV店家有了交费意向。
南京文化娱乐业协会的常务副会长杨凤麟则告诉记者,现在争议的焦点大概是在两个方面:一是收费到底有没有包含所有的版权;第二个是收费12元到底有什么依据。同时杨副会长还表示:这种收费属于民事收费,执行起来肯定会遇到许多的困难。
关键不能转嫁消费者
省消协居秘书长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按照国家著作权法,收取KTV版权使用费以进行版权保护是合法的。但问题是不能让这部分费用影响消费者利益。每个KTV的上座率不一样,如果没有消费行为的包间也要交版权费、从而让消费者承担一部分自己不该承担的费用,是不太合理的。
对此,拥有12万首歌曲版权的中唱公司负责人杜开林表示,目前执行这样的方案时机还不成熟。杜开林告诉记者,首先收费主体是否经过授权应该明确。其次,如何收费、收费怎么分配存在很大的争议和不确定性。比如说《走进新时代》这首歌就有七八个知名度不同歌手演唱的版本,那么收来的版权费怎么分配给他们,这些都是问题。国家已投资了1个亿在建立中央数据库,如果将来歌厅均通过宽带数据库点播,就可以精确计算,使得收费更加合理,还能预防盗版。
管小峰 薛 蓓 徐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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