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锋今年两会上,大量包含民意有效性议案的增加,在笔者看来,可以说是两会最大的新气象。诸如洪可柱代表痛批以少数名校为代表的中国高校沉疴泛起、教育公平严重缺失;“看病难、住房难、上学难”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也引起了全国政协委员的强烈共鸣;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称发生在重庆市的彭水诗案堪称现代版的文字狱,是民主法治时代粗暴压制言论自由的行为,令司法公正蒙羞……此类声音,无不体现了民意在两会的积聚。
在有些时候,代表这个称谓的政治意义似乎掩盖了其本体的法律意义,甚至成为一种荣誉称号和政治资本,一些代表对应具备的条件和应承担的职责缺乏正确的、充分的认识,以至于在代表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代表代表,会完就了。两会上,民意的积聚和有效性的提升是社会和公众之福,是代表责任感的增强。高质量的代表议案是代表履行职责,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深入调研,精心准备的心血结晶。代表产生于人民群众之中,与选民之间形成了一种委托和受托的关系。经常深入群众之中,了解群众的呼声和诉求,及时真实地反映社情民意,是代表的一项重要职责。民意的积聚和有效性的提升表明代表应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把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都要纳入监督的视线,按照法定程序,督促有关方面认真加以解决。
民意的积聚和有效性的提升告诉我们,社会良知、道义已经成为代表和委员履行职责的动力所在。社会良知、道义是一种忧国忧民、面对社会进程中的种种问题时刻焦灼不安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是精忠报国、为民请命的社会良心和济世情怀,是一种超越功利的力量,是最原始、最强劲、最发自内心、最源源不断的内在动力来源。假如工作职责动力是一种靠外力强制实施的动力的话,那么社会良知、道义动力则是一种靠内心信念支撑的自觉的行为。这两种内、外动力虽可以同时推动代表履行职责,但其效果却完全不同。外在动力只有转化成内在动力,形成一股合力,才能起到推动作用,否则外在动力再大推动作用仍会有限。代表的社会良知、道义作为内在动力源泉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该动力既是最高尚也是最有力量的,它常常可以激励人大代表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全身心地投入到履行职责之中。当然,现实中也有一些代表缺乏社会良知、道义,觉得自己的代表头衔是上面给的,有怕得罪人的想法,缺少敢于动真碰硬的精神,怕有关方面误认为是找茬添乱,从而顾虑重重,作用甚微,成为不负责任的举手代表。
民意的积聚和有效性的提升,必须以深刻理解“代表从哪里来”、“代表是谁选出来的”、“代表应当对谁负责”等一系列问题为前提,这与他们的职责有关,也与社会良知、道义有关。进而促使他们增强角色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好地实现民意表达、民意整合以及民意实现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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