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5日电(记者吴晶晶吴晶马勇)江西省奉新县干洲镇前进村的五保户余婆婆去年起领到了当地政府发放的每月60元最低生活保障金。今后,更多像她一样的农村困难群众将加入由国家建立实施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今年要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是加强“三农”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的又一重大举措。
“这对广大农民来说是一个福音,原来只在城镇施行的低保政策向农村延伸,这是城乡和谐发展的重要一步。”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南城县徐家乡五帝村党支部书记吴木根说。
据统计,中国农村绝对贫困群体约占中国农村人口的3.5%左右,主要是病、残、年老体弱,缺乏劳动力或劳动能力低下的人群。此前,中共十六大提出,“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吴木根说,在他的家乡,低保户徐长发夫妻俩都是残疾人,上有父母,下有孩子,一家五口人仅靠他理发每月赚150元,全家生活举步维艰。“农村实行低保后,缓解了他家的窘境。”
来自云南的全国人大代表周浙昆说:“城市居民现在基本上生活都有保障,而现在农村保障体系基本上还是建立在单个家庭基础上的,如果农村的低保制度也能建立起来,全社会的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就更安定了。”
目前,中国已有25个省份、2133个县(市、区)初步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509万农民享受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在还没有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地方,也实行了农村特困群众定期定量救助制度,救助的人数超过了700万,奠定了向农村低保制度过渡的基础。
来自江西省奉新县二中的全国人大代表周丽珍说,江西这个中部省份并不富裕,但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政府关注民生的号召,全省已率先建立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形成了全省城乡特困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农村低保金也有望继续提高。
吴木根也提出了他的忧虑:搞好农村低保与地方实力密切相关,经济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依靠自身财力,很难做到有效保障。“所以,中央应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并采取相应措施,把这件好事办好。”
此前,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曾表示,中国正在积极建立“城乡一体、标准有别、协调发展”的城乡低保制度。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财政补助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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