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政协报
房价居高不下政府该不该出手
作者:王天奡
[百姓眼光]
谢莹(南京白领):随着如期而至的每月还贷日,当初买房时的欣喜逐渐退却
叶雷(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对象应该是住房困难家庭
[政府声音]
汪光焘(建设部部长):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是政府的责任,绝不能把住房的基本属性丢了,只考虑市场[委员点评]李晓林(全国政协委员):政府应该加大监管力度,使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低收入阶层
陈祥福(全国政协委员):市场和政府结合才是保证房地产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
建设部的春天并不轻松。
就在此时,围绕政府要不要出手管理住房这种特殊商品的争论不时响起。有的专家认为,房屋是一种纯粹的商品,它的需求涨跌最好交给市场去调节,政府只要做好监督和服务就行了。反对者则说,住房是特殊商品,政府必须积极干预,才能保证住房市场健康发展。
百姓眼光 商品房买不起经济房买不到谢莹(南京白领):拿到房产证的当天,如释重负:终于不需要再租房了,终于成了有房一族了。然而,随着如期而至的每月还贷日,当初买房时的欣喜逐渐退却。我不敢娱乐,不敢生病,成了货真价实的房奴。
叶雷(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师):经济适用房其购买对象应该是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且家庭收入符合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但现实的情况是,那些中低收入家庭,有的苦等几天几夜也摇不到一个号码,有的买的房子并不经济……政府声音 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汪光焘(建设部部长):住房是人的一种基本权利,是一种基本的社会保障。从十多年改革与探索的实践看,仅靠市场机制无法解决住房领域的社会公平问题。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是政府的责任,绝不能把住房的基本属性丢了,只考虑市场。必须正确处理政府责任和市场机制的关系。2007年,住房供应结构要明显改善,要严格落实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住房面积占年度住房开发总面积70%以上的比例要求,各级城市要把新建住房套型结构比例分解到区域,落实到具体地块。截至2006年12月20日,全国已有274个地级以上城市建立并实施了廉租房制度。但是,仍有部分地区没有建立起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廉租房的建设和管理还不到位。今年,建设部将要求所有城市和县城镇都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有步骤地将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严格落实以财政预算为主、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相结合的廉租住房资金筹措机制,确保土地出让净收益5%左右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委员点评 加大廉租房建设保障百姓使用权李晓林(全国政协委员):商品房只能满足一部分人的需求,需要政府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做市场不能做的事。从去年开始,一些地方开始从土地出让金中拿出一部分来建设廉租房。但是政府应该加大监管力度,使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低收入阶层。其中需要注意两点:其一,廉租房不允许转租,如果决定购房后,租住的廉租房应该交还政府,以便循环。其二,经济适用房不许转卖,只能由政府收购。
陈祥福(全国政协委员):各国经验表明,单靠市场并不能很好地解决住房问题,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市场和政府结合才是保证房地产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政府应该深入市场进行调研,研究科学的租售比,以租为辅、以买为主,使年轻人、低收入者能够通过廉租房进行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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