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企业应退出其他行业经营
代表委员建议打破垄断“坚冰”,加快反垄断法立法进程
综合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电力公司生产电力设备,自来水公司经营水网设施,消防局经营消防器材,大医院生产医疗制剂……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人大代表对这些司空见惯的现象提出了批评。
禁止垄断企业经营其他行业
在我国很多城市,最高档的宾馆是垄断企业建的,最豪华的培训中心、写字楼也是垄断企业建的。常金月代表说,国有垄断企业利用固定资产和资金的优势,从事其他行业的经营,尤其是参与第三产业的竞争,实际上对其他企业构成了不正当竞争。为此,常金月代表向大会提交了一项建议,提出应该明确界定国有垄断行业经营投资范围,并制定法规,禁止垄断企事业单位投资其他竞争性行业,并逐步让国有垄断企事业单位从现有的竞争性行业中退出。
应制定《天然气法》打破行业垄断
目前中国天然气行业存在许多问题,表现在国家对这个产业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缺乏管理监督;行业垄断相当严重,公司经营处于绝对垄断地位;天然气产品配置和定价机制存在问题;天然气消费产业落后,在中国能源结构中比重仅4%左右。全国人大代表钮小明等代表提出,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天然气法》,在这个行业确立现代化的政府监管机制,引入市场机制,打破行业垄断,促进我国天然气行业健康发展和资源节约利用。
“隐性垄断”必须加快清理
部分政协委员指出,一些传统垄断行业固然要加快改革,而另一种垄断——隐性的行政垄断也急需引起关注和重视。当务之急,必须加快清理“隐性垄断”,打破行政垄断“坚冰”,加快反垄断法的立法进程。
“网吧宽带接入只此一家,别无分店。这不是变相垄断,又是什么?”政协大会上,郝如玉委员指出,自2002年那场震惊全国的北京“蓝极速”网吧火灾事件之后,有关部门以安全为由指定所有网吧专线由一家企业负责。北京地区正规网吧的上网费用普遍要高于外地,损害了网民的利益。
郝如玉指出,政府部门人为地提高市场门槛,对部分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让垄断企业垄断经营,不允许其他经济成分介入,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
“对这种隐性行政垄断,一定要下决心反对和破除。”郝如玉说,“更为关键的是,要加快垄断法的立法进程,尽快使这部‘经济宪法’出台,为制约垄断行为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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