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是“世界第二个肾脏日”。据了解,目前我国尿毒症患者还在以每年新增约12万人的速度上升,但仅有几千人可以得到肾脏供体。
李郁仁是四川省合县凤鸣镇九层卫生院的一名乡村医生,他六赴上海,八次递书中华医学会希望捐肾,却至今未果。
本报记者 张彩平
1·多次写信向红十字会表达心愿
“作为一名医生,病人和亲属在我心里是一样的,把肾脏捐献给亲属和捐献给病人,都是治病救人。”李郁仁是四川合县凤鸣镇九层卫生院的乡村医生,他告诉记者,“2004年‘感动中国’节目播出的‘田世国捐肾救母’的事迹深深地触动了他,120万尿毒症患者,每年只有5000多人有幸换肾,多少人在等待中离世。亲属有限,更多的健康人应该站出来。”于是在2005年初,李郁仁开始向全国各省、市的红十字会及卫生行政机构写信,表达自己的捐肾心愿。
2005年5月,上海红十字会给李郁仁做出了回复:“你可与中山医院朱同玉教授联系,他愿意帮助你完成捐献心愿。”由于上海的器官移植医学水平在全国领先,为了能在上海完成自己捐献肾脏的心愿,他首次到沪联系朱教授,但因朱教授出国而无功而返。
同年11月,李郁仁又来到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终于找到了我国著名器官移植专家朱同玉教授,希望中山医院能够接受他捐献肾脏的请求。“当时,李郁仁的到来让我很意外也很兴奋,因为非亲属捐肾全国尚无先例,如果此举成功,将对我国的器官移植医学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朱同玉教授说。
2·公证声明捐肾纯属自愿费用自理
在一年半的时间里,李郁仁往返上海六次。“从我的家乡四川省合县凤鸣镇到重庆乘公共汽车通常要4个小时,从重庆到上海的硬坐车票是120-130元,大约40个小时。”李郁仁告诉记者,“到上海最主要是住宿很贵,每次大概要花费1800元左右。”记者了解到,为了尽量省钱,李郁仁每次都要颠簸三天才能到上海,在重庆等火车也从不住旅店,总是在车站“对付”。
李郁仁每次来上海都带着“证明资料”,他在四川省泸州市公证处专门做了一系列公证,声明捐肾行为纯属自愿,不需要知道受赠者是谁。为了和商业行为划清界限,他在公证书中承诺“捐献活动中的一切费用(包括移植器官产生的手术费用)均将自理,决不向任何单位、组织、个人获取任何报酬和费用。”“我要捐肾不是一时冲动。作为医生,我知道肾脏的工作原理,也晓得捐肾有万分之几的风险,但我相信现在的医学技术,愿做非亲属捐肾带头人。”李郁仁在给朱同玉教授的信中如是说。
3·6年无偿献血25次超1万毫升
从2001年至今,李郁仁已无偿献血25次,总量超过1万毫升,被称为“献血大王”。他对记者说:“当年我开始献血的时候是一个人,我今年56岁,但身体很好,人们看到我献了这么多血还生龙活虎,受到鼓舞,便也参加进来,现在凤鸣镇的献血者也已有四五百人,有的已经献了8000毫升;我还想捐肾,最主要是希望带个头,让大家了解到捐献肾脏后,自己仍可以健康生活,还可以挽救别人的生命。”
“李郁仁很让我感动,事实上,现在即便是亲属之间肯把自己的肾脏捐出来的也很少。”朱同玉教授对记者说,“目前活体器官移植只能在亲属间开展,但目前亲属捐献的比例仅3%,这远远低于美国和我国的港台地区。”他告诉记者,以中山医院为例,等待着换肾的患者有几百位,但实际上每个星期能做的手术不过几台,许多患者都在等待中煎熬,很多在等待中无奈地走向死亡。
4·医院不敢接受只因无法可依
李郁仁往返上海六次,花费高达近两万元,这对一名普通的乡村医生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为了无偿献血和将来的器官捐献,他卖掉了自家在镇里的住房,老伴住到了县城儿子家,自己搬进镇卫生院。李郁仁肾脏捐献的心愿迟迟不能达成,朱同玉教授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却无计可施。
目前,我国尿毒症患者以每年12万人的速度递增,肾移植手术的“等待名单”在不断拉长。然而,非亲属活体捐肾志愿者终于出现了,但医院却不敢做手术。“目前,对于推行非亲属捐肾的最大障碍是法律缺位,李郁仁来了六次,可是谁也不敢说这个手术到底能不能做。”朱同玉教授说。
据了解,根据我国现行有关规定,目前活体器官移植只允许两种情况,一种是有血缘关系,常为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一般不能超过三代人,第二种情况是夫妻之间,共同生活一年以上。至于无相关性的供方,除非病人已经垂危而医院找不到肾源,或出现意外事故等紧急情况,才可能加以考虑。
人大代表呼吁
尽快为器官移植捐献立法
器官移植捐献问题也受到了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的关注。昨天记者连线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华东医药集团公司董事长李邦良,他指出:“应该尽快为器官移植捐献立法,非亲属间的器官移植捐献也应该被纳入其中,予以规范。”
“像李郁仁这样的医生平凡而可敬,器官移植观念也是一个社会进步的表现。”李邦良代表说。他表示,中国可作为供体的器官数量非常大,但全社会缺乏捐献器官的观念,或因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公民捐献器官的方式和途径,致使一些有捐献意愿的公民不了解应该如何实现这一愿望,不能及时捐出器官。
据了解,在中国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呼吸、心跳停止作为被广泛接受的死亡标准,在人们的心目中已经根深蒂固,严重阻碍了脑死亡在中国的建立和推行。记者了解到,为了推动器官移植的发展,两会期间部分代表还呼吁,应该尽快实施脑死亡的标准,这还将会极大地推动人体器官移植的发展,可以使成千上万的脏器衰竭患者获得器官移植的机会。
专家建议
成立第三方机构保障捐献者健康
据悉,我国现在还没有脑死亡法,尸体器官来源减少,推广活体捐赠是发展方向。专家表示,现阶段我国应首先倡导家庭内自救,提倡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夫妻之间的亲属捐献。
中山医院朱同玉教授告诉记者,非亲属活体捐献面临的最大难题是涉嫌器官买卖,而网上出现的所谓器官“供应”都是骗局。李郁仁在公证中声明他不需要知道受赠方是谁,可以排除其买卖器官嫌疑,但是,有些情况很复杂,医院没有精力也没有能力调查鉴别每个非亲属捐献者的真实动机,还需要有关法律法规详细规定。
朱同玉认为,国家应尽快制定法规、政策保障活体捐肾者的合法权益,不论亲属还是非亲属,捐献者的手术费都应算在受赠方的医疗费中,由受赠方医保支付;对于捐献者术后健康保障,建议国家成立一个第三方机构,受益人出资给该机构,由该机构给捐献者购买保险,以保障捐献者的健康。在国外,瑞典对器官移植供体的关怀做得最好,实行终身健康保障制度,捐献者每年被定期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随防,健康比正常人维护得还好。
而在美国,器官移植供体来源比例是:脑死亡供体占50%,亲属捐献为35%,非亲属捐献为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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