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青岛3月8日电 记者宋学春 乔丕亮 通讯员周江波报道:自2月28日,青岛市公安局出台八项措施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通过重点加大对高速公路等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易发路段的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加大查纠交通违法力度,整治行动开展10天以来,全市共出动警力1万余人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9072起。
据了解,为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今年以来,青岛市交警部门采取强有力措施,以突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公路交通安全管控为重点,突出整治超速行驶、超员超载、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期间,出动警车8158辆次,设置省际、市际交通安全检查站195处,设置固定测速点100处,流动测速点80个,投入测速装备180台,查纠各类违法行为3.9万起,其中查处酒后驾车317起,无证驾驶49起,疲劳驾驶43起,客车超员60起,超速行驶778起,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310起,排除客运车辆安全隐患448辆,异地通报超速50%以上、客车超员20%以上交通违法20余起,拘留43人,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88本。另外,还深入客运企业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受教育驾驶人达5万余人次,极大的改善了青岛市的道路交通状况,交通事故率明显下降,高速公路未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有效杜绝了严重交通违法带来的恶果。同时,交警部门还组织夜查,并结合视频抓拍交通违法系统,将交通违法行为压缩到了最低限度,确保了青岛市道路交通秩序的安全、有序和畅通。
据介绍,整治行动主要采取流动巡逻与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突出“重点车辆、重点人员、重点部位、重点时间和重点违法”,抓好高速公路、国省道等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力度,开展针对超速行驶和酒后驾驶的专项整治。充分运用车载电子流动测速仪等在相关路段对过往车辆实施车速监控,加大非现场处罚力度。积极开展针对“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的夜查工作,采取明查和暗查结合等方式,不定点、不定时开展夜查工作,对有酒后驾车嫌疑的驾驶行为及时发现并严格查处。对于驾驶员酒精测试含量超过80%的,一律进行抽血化验,确保有据可依,对每一起违法坚决依法按上限予以处罚,有效的震慑了违法驾驶人,消除了事故隐患。
青岛交警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对酒后开车、疲劳驾驶、争道抢行、超员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按上限处罚,以维护青岛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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