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下午3时,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工商联界别在北京丽晶酒店进行小组讨论,讨论物权法草案。
[何志尧]:《物权法》千呼万唤始出来。《物权法》的出台是三次修宪以后一部重要的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对于财产的所有权问题,长期的有问题,使我们走了弯路,对私有财产、个人财产不尊重,造成了重大的后果,使国民经济走到了崩溃的边缘。如果没有一套完整的法律保护个人的财产,社会创业的积极性就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所以,十六大讲,要让创业的人群充分发挥潜力。我们每年引进的外资很多,但是,中国的资金通过不同的渠道流向外国的也差不多那么多,没有一部保护创业人财产的法律,必然要抑制投资者的积极性,这使我们过去走了很多弯路。
市场经济是企业经济,市场经济必须明确产权的关系,只有产权清晰明确,创业的积极性能发挥,这个是人类社会发展所共同总结的经验。所以,《物权法》是非常重要的。人类在生产活动的过程中,对财产的保护非常重要。
第二,因为财产的关系,也是民事的基本的法律。经过几千年的文化,中国的历史是什么?对财产不够尊重。没有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怎么可能完全拥护,怎么使投资者放心、放胆的发展。所以,这个法律非常重要。尽管这当中还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财产权应该是私有财产的保护,主要的问题是私有财产的保护,但是,今天上午王兆国同志讲的,中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体制发展,所以,公有制体制要保护,多种经济体制于是也要保护,个人财产也要保护。但是,严格来说,这个法律,这个民事法律,核心重点应该是保护所有产者。但是,这部法律能够出台已经非常好了。集中了全国人民的智慧。另外,有一些文字上,比如“合法的私有财产”,我认为这句话听了不太喜欢,但是这是个人的意见。私有财产,就是我的财产,我的财产就是合法的财产。财产的主体都明确了,所以,肯定是合法的财产。贪污的肯定是不合法的财产,所以写“合法”是不是多余。
还有关于农民的宅基地的问题,现在的农民宅基地的问题,农民有基本的生存资料就是土地,有几亩地不能动的。但是,土地问题是集体所有,国家所有的。我们常常说家庭联产,和谁联产,土地就是分产到户。主体是谁?客体是谁?都不清楚,应该写土地的权属。为什么农民不能取得所有权或者是私有权?
总之,这部法律出台非常及时,是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是保护投资者积极性的一部法律,这是一个定心丸,希望它能够得以推动我们的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对社会起到重大的作用,不完善的地方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