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政协提案:经济适用房仍然做得不够好
“困难户买不到房,有钱人却能一买数套。”针对经济适用房市场的乱况,2006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方廷钰向大会提交了《保证北京市经济适用房供应拆迁户》的提案,提案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重视,并派出工作人员登门拜访,解释政府的做法。
北京市建委解释称:还说十一五期间,北京要建10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2008年之前要建800万平方米,每户标准80平方米计算,建设800万平方米就基本可以满足每年24万拆迁户的购房需求。而建设面积每户80平方米标准正好与方廷钰提案中的建议完全一致。
就在同时,建设部等九部委联合发文提出,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经济适用住房每户建筑面积核定为90平方米,与北京市的标准基本吻合。
今年72岁的方廷钰是上海人,早年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学院,现为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中医英语传播中心主任。1998年当选为全国政协委员。
当了全国政协委员之后,他开始关注更多的民生话题。
经济适用房乱象
2004年、2005年的时候,方廷钰开始注意到经济适用放发售中一些不正常的现象,2003年开始,经济适用房就一直是广大市民中的热点话题,特别是如何让中低收入者真正享受到经济适用房,进一步扩大经济适用房的供应量,一直备受关注。他周围有不少群众也反映,在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过程中面临较大困难,如很多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就因为体力有限,无法应付频繁的排队抢购。
“特别是那些为了拿到一个号要背着铺盖排上几天几夜的队的人,我觉得他们是太可怜了。”
即便如此,一些真正符合条件购买条件的人也买不到经济适用房,而一些有关系、经济实力较强的人却能买到数套,这都是很不正常的现象。
应保障拆迁户“安居才能乐业。”他说,但社会发展还没有达到满足每个人都有住房的程度,这时国家就应该拿出政策来保障中低收入者的住房。但经济适用房一时也满足不了所有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需要,这时就需要有所侧重,在他看来应该是保障那些为城市建设作出贡献的人——拆迁户。
拆迁户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本来是有住房的,但由于城市发展的需要失去了住宅,政府是应该承担相应责任的。据他了解,在核心城区的拆迁,很多人的拆迁补偿还是偏低的。而对于这些补偿资金不足以购买新房产的人来说,政府应该在安置方面多承担一些责任。
“2005年以来,野蛮拆迁问题已经得到了很好的解决,这证明我们的政府还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的。但我个人认为,目前这种只管拆迁、忽略安置的行为还是不太妥当,监督加强拆迁与安置的对接,是政府责任的体现,也有利于拆迁的和谐进行。”基于以上考虑,2006年全国两会期间,方廷钰向大会提交了《保证北京市经济适用房供应拆迁户》的提案。
建议送到北京市政府
政协委员提案可以在全国政协会议召开前想政协提案委员会提交,也可以在会议进行中提交,方廷钰是在会议进行中提交的。提案表格的下面还有一栏是“建议送往部门”。方委员在这栏里写下了送往北京市政府,他觉得这是北京政府应该做的事情。
事实是,在他的提案之前,北京市在2005年的一些经济适用房项目中已经安排了定向销售的方案,并且也提出了在今后的销售中进行定向销售的思路。方廷钰发现,政府尽管有了思路,但操作细节还不够,他想在细节方面为政府提供一些参考,主要做法就及时登记和严格审查。他在提案中建议,制订定向销售具体规定,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拆迁户应该在拆迁时就同时办理购买手续,确定合适的时间、地点交房,防止“夜长梦多”。
经常是拆迁时说得好好的,但一旦老百姓搬走了,往往不能兑现,到时候来百姓是投诉无门的,一点谈判的资本都没有,所以希望在拆迁的同时就确定交房的时间、地点,甚至是房型都能明确。资格审查问题也很重要。“谁购买了经济适用房”一直是市民关注的重点,他建议将民间监督与政府监督统一起来。为了防止弄虚作假,应该加大监督,对举报属实的作假行为,应立即取消购买资格。此外还应该制定严格规定,杜绝开后门的情况发生。
“所以一切必须在有监督的条件进行才能确保公平。”他还建议,要组织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受理拆迁户的举报投诉,并且让民意机构介入,协助市区建委做好经济适用房的发售工作。
建委处长登门解释
提案交上去之后就是等待,2006年7月7日,北京市建委派出一位处长专程到方廷钰的办公室向他解释了提案的办复情况。
那位处长首先对方的建议表示赞成,同时也声明,北京这几年也努力遵照他所提出的思路在做,还说十一五期间,北京要建10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2008年之前要建800万平方米,而十一五期间,北京会产生24万户拆迁户,按12万户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每户80平方米计算,建设800万平方米就基本可以满足拆迁户的购房需求。而方廷钰在提案中也是建议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面积应保证在每户80平方米左右。
北京市建委还让那位处长带了建委的书面答复,认为对经济适用房定向销售的各环节是公开透明的,要求各区政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确保定向销售工作的公平、公开,并指出,北京市2006年已经下发了一个《关于做好经济适用住房定向供应工作的通知》。对北京市的做法,方代表认为效率是可以的,态度也是诚恳的。
希望再做调查
方廷钰在提案共提了5条意见,其中第二条是“还债”的,他建议对前两年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还到目前还没有安置的拆迁户进行补办,这样做的目前是为确保最大范围的公平,但建委的那位处长当时口头跟他说这一点做起来“可能有困难”,当时,这句话没有写在建委给他的书面答复上。
一年过去了,方廷钰认为北京市在经济适用房的工作上仍然做得不够好,他感觉是房源问题,“受房源限制,北京市建委不能向区县建委下达经济适用房指标,政府到底打算怎么办?我想他们应该再继续做调查,然后再拿出方案。”
经济适用房的工作没有方委员想象中解决得那么快,但他认为应该对政府要抱有信心。他说,今年两会期间,他仍就关系民生的问题提出提案。(钟文)此为中国网专稿,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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