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了《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并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基金管理公司应根据本公司情况,合理租用证券公司的交易席位,降低交易成本。
《通知》指出,基金管理公司应选择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研究实力较强的证券公司,向其租用专用交易席位。不同基金可以共同使用一个交易席位。
同时,基金管理公司应继续按法规的规定在基金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选择证券公司的标准和程序、基金通过交易席位进行证券交易等信息。基金管理公司应保证不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对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席位进行基金的证券投资时违反相关规定的,应在基金年度报告的管理人报告中进行披露和说明。
此外,《通知》要求基金托管银行应关注所托管基金的交易席位情况,发现不合理现象,可能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时,基金托管银行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公司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还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应主动配合证券交易所推进交易席位制度调整,协助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做好相关制度与技术调整。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应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席位制度调整之后双方的具体职责签订协议,确保基金清算的及时、高效和基金财产的完整、独立。
据《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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