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从今年开始,山东省全面推行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新设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除国家特别规定的以外,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方式有偿出让。凡属无偿占有国家出资探明的煤炭资源探矿权和无偿取得采矿权的,一律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
点评:我国1986年出台的矿产资源法,就已明确了资源有偿使用的原则,但对不同资源的补偿标准还不够明确、合理。10年后修改后的新法规定: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但此后5年里,全国包括煤炭在内的矿业权流转总共只发生了270余项,且大多囿于新增开采资源。去年下半年开始的煤矿产权改革,主要目的是减少资源浪费。山东是我国经济大省,也是国家煤炭资源有偿使用试点省,因而走在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的前列。(陆凌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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