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敬琏赞同“利息税伤害百姓”
早报讯 利息税已经实行7年多,储户的每一笔利息都须缴纳20%的税款,这一制度是应该维系、废除还是改进?
7日下午,包括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在内的27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取消利息税的提案。
取消利息税提案的产生缘起7日上午谷永江委员的发言:“利息税伤害普通百姓,收得没有道理!”吴敬琏先生当即对此观点表示支持,小组讨论会场上,众委员也对此发表意见。“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再加上利息税,目前存款已经是负利率了”;“事实上,在银行存钱的储户多数是中低收入者,有大量退休职工把保命钱放在银行。”“老百姓为什么抢购国债,因为国债没有利息税,中低收入者拿着纳过所得税的工资,省吃俭用把剩下的钱存入银行取得利息,但在征收利息税后薄利更薄。”
张光瑞委员说,“财政有困难”是当年开征利息税的一个理由,当时计划每年收200亿元,现在每年的利息税收入已达400多亿。郭树清表示,当年征收利息税是效法国外,有降低居民储蓄意愿刺激消费的目的。
吴敬琏也表示,征收利息税的初衷是扩大内需,但几年时间过去了,利息税的征收并没有实现控制储蓄率增长的目标。
我国从1999年11月起开始恢复征收储蓄利息税,原本期望把高额居民储蓄这只“笼中虎”赶出来,但征收后居民储蓄非但不减反而激增,在2006年居民储蓄余额已达14万亿元。
7日上午关于利息税的讨论结束后,王超斌委员利用午休时间拟订了取消利息税的提案。(新晚北晨)
背景一
生于物价下降的时代
中国真正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是从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
当时恢复征收利息税的背景,是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国经济出现了通货紧缩,投资不足,消费不旺。自1997年10月以来,价格总水平持续下降,全国商品零售物价总水平下降已持续了23个月。由于缺乏新的消费热点,居民对未来支出增加的预期增强,消费颇为疲软。同时,在决策层连续七次降低银行利息并采取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后,储蓄存款余额依然持续增长,截止到1999年6月底,城乡储蓄存款余额已达59174亿元之巨。
“当时之所以恢复开征利息税,政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刺激居民消费和个人投资,扩大内需。”一位参与政策制定的专家对记者回忆说:“当时就有专家提出过反对意见,主要认为银行存款是中国普通百姓单一的理财习惯,富人可能投资,而老百姓只愿意把自己的血汗钱存进银行,再对利息征税并不合理。”(财经)背景二
负利率时代备遭质疑
与1999年相比,目前中国的宏观经济背景已经发生了反向的变化,出现了明显的通货膨胀。至少对储户来说,目前是一个“负利时代”;所谓“负利率”,指的是真实利率水平为负值,也就是说名义利率减去名义通货膨胀率后为负值。简言之,如果把钱存在银行里,得到的利息还不足以弥补通货膨胀所带来的损失。
“在负利率时代还收利息税,更是没有道理。”这是许多通晓宏观经济的专业人士对于利息税更深层次的质疑和指责。
专家们普遍认为,税收作为调节社会贫富差距的主要工具之一,在利息税上并没有很好地体现出来;部分专家认为,利息税应该取消。
2003年10月,商务部亦曾根据当年国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上涨现实和趋势,提出取消征收利息税、提高个人收入所得税起征点的建议。(财经)
声音
小额储户更应免征“利息税”
另有专家认为,即使征利息税,也不应按照单一税率,而该采取累进税制。
目前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上海代表杨奇庆就带来了全国政协委员王红阳的建议:改目前的20%“一刀切”税率为差别化的累进税率,尤其对于存款额度较小的储户免征利息税。
王红阳委员因此建议,制定差别性的利息税率,对一年内储蓄利息所得收入在4000至5000元以下的储户免征个人所得税;对此额度以上的储户,按超额累进制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利息越多,征税比例越高。(北晨)
分析
“累进税制”条件尚不具备
所谓“累进税制”,简单地说就是收入越高,税率越高。这意味着富人以更多的税赋标准纳税,穷人则以低税赋标准纳税。
累进税制是很多西方国家在征收个人所得税中的惯例做法。以德国为例,其利息税为30%,但主要针对高收入人群。如果单身者个人存款利息低于6100马克、已婚者低于1.22万马克,就可在存款时填写一张表格,由银行代为申请免征利息税。
但是,税务专家、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目前在中国,这种累进制的利息税很难实现,其中的关键在于存款实名质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
在刘桓看来,尽管中国现在的存款叫“储蓄实名制”,其实应该称为“记名制”。“存款的确需要身份证,但是我可以用我的身份证替你代存代取。这样,你的存款和我的存款就没有实质区别了,买个身份证不就行了?”
无论如何,取消利息税都绝非易事。专家分析认为,第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是,因取消利息税造成的财政收入缺口由什么来补?第二,当年征收利息税是经全国人大通过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完成的,而如今要取消利息税,也势必要通过全国人大。经过修改法律的程序,这个过程不会太短。(财经)
透视
利息税的“劫贫效应”
世界银行高级金融专家王君指出,利息所得税进入国家财政系统,负利率带来的铸币税实际上是国家通过货币系统进行隐性征税。在实际存款利率为负和利息所得税并存的情况下,存款人实际上是被双重征税。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税收专家认为,“征收利息税,对刺激消费的作用并不大”。他对《财经》进一步解释,越是富裕的人投资增值的渠道就越多,或者买房买车买股票,或者送子女到国外读书,或者将大笔资产转移到海外;即使不交利息税,这些人也不愿意把太多的钱存进中国的银行。
相反,穷人越穷,对预期的收入越感悲观,越不敢拿积蓄去冒险直接投资。所以,不论利息税多高,他们也不愿把这些救命钱用于日常消费。因此,中下层百姓家庭就成为利息税的主要征收对象。(财经)
新闻链接
我国利息税渊源及别国做法
利息税在中国不是新名词。早在1950年,政府就颁布了《利息所得税条例》,规定对存款利息要征收所得税。但当时国家实施低工资制度,人们的收入差距也很小,因而在1959年停征了存款利息所得税。
世易时移。198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个人所得税法》和1993年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再次把利息所得列为征税项目。但是针对当时个人储蓄存款数额较小、同时物资供应比较紧张的情况,对储蓄利息所得又作出了免税的规定。因此,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尽管税收法规中规定储蓄利息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但一直没有对这项个人所得征收过个人所得税。
中国真正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是从1999年开始的。
而在美国,没有专门的利息税,但无论是工资、存款利息、稿费还是炒股获利,美国纳税局都会将实际收入统计清楚,总收入在哪一档,就按哪一档的税率纳税,一般约39%。
在澳大利亚,利息计入总收入,一并缴纳所得税,所得税按总收入分不同档次,税率由20%至47%不等。(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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