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启动,我省323.8万名农村中小学生将全部免交学杂费;同时,价值1.1亿元的免费教科书也将陆续发放给100多万名贫困家庭中小学生。这次改革是否意味着农村中小学生从此就可免费上学?免除学杂费等后,学校的教学经费如何解决?为此,本报请来省教育厅副厅长高蓓做客新农村会客厅。
主持人:请您先简单介绍一下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
对话人:这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农村)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同步启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工作。
主持人:过去农村中小学生需要交多少费用?
对话人:在义务教育法实施后,我省农村中小学生就已只交杂费,不交学费。杂费标准是农村公办小学每生每年60元,农村公办中学每生每年90元。近几年来,我省还一直对全省21个国家和省级贫困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
主持人:改革后,农村中小学生将获益多少?
对话人:此次改革后,全省将在4年内累计投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61.7亿元。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后,农村学校公用经费将得到及时保障,一些制约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将得到根本解决。据统计,仅实行全省县镇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一项,每年就可减轻学生家庭负担3.5亿元,人均减负107元。如果考虑对贫困生提供的免费教科书和对寄宿贫困生补助的生活费,可为农村初中贫困寄宿生人均减负630元、农村小学贫困寄宿生每年人均减负530元。
从2007年开始,我省还将实行高中阶段贫困学生助学金制度,省级财政负担30%,地方政府负担70%。
主持人:改革后,农村中小学生是否可以实现不花钱上学?
对话人:我省对农村中小学收费做出了新的规定,包括自2009年春季学期开学起取消寄宿制学生住宿费,取消服务和代收费项目、严禁收费办班补课等。具体来说,新机制后,除国家和省规定允许教科书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寄宿生住宿费(自2009年春季学期开学起,取消寄宿制学生住宿费)和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伙食费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原省定一费制规定的作业本费、借读费、班费、文体活动费、热饭费、自行车看管费、饮水费、毕业年级补课和单元练习测试卷、课后看护费、特教学校学生康复训练费等费用一律取消,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体检和保险等社会服务行为收费,不属于教育收费项目,学校不能代收,可由有关部门向自愿参加的学生直接收取,但不得强制。取消服务和代收费项目后,一些必要的合理开支纳入公用经费给予保证。
主持人:免除学杂费等后,学校的教学经费如何解决?
对话人:由国家掏腰包。据测算,这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省级财政共负担6.3亿元,占地方应负担部分的87.5%,其中,省级财政负担的免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资金占地方应负担部分的96.5%,比例之高在全国来说也是为数不多的省份之一。同时,为确保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免收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工作顺利实施,省级财政还安排3000万元为城市低保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学生所在市财政安排。据悉,4年内,我省将逐步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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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杂费:学费是指包括教师工资、学校的公用经费、行政经费等所有费用;而杂费则包括学生家长或个人应该分担的极少部分办学公用经费,还包括部分信息技术教育、北方地区冬季取暖的补充性费用。杂费标准一般按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开支的公用经费(学校用于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的费用)的一定比例确定。
(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