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3月9日上午10时在人民大会堂一楼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招待会,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就财政工作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台湾中天电视记者]:第一,因为台商在这边享有的优惠税率是15%左右。
[金人庆]:将来统一以后的企业所得税法对内资企业,包括港澳台企业,实行统一税率,就是25%的税率。但同时还保留了一些产业的优惠税率,比如说高科技企业继续实行15%的税率,所以港澳台高科技企业同样可以享受这个优惠税率。
另外,我们照顾到港澳台企业很多是小企业,大概60%都是小企业的情况,我们专门设置了一个小型微利企业20%的税率。这类企业实际上占大多数,它们真正的税率就提高了5个百分点。把这两类企业去掉以后,我想真正从15%提高到25%税率的企业是很有限的。
并且我们还设计了一个很优惠的过渡期,比如说小企业从15%的税率增加到20%的税率,可以通过5年时间来逐步达到,每年就增加一个百分点。从15%的税率增加到25%,也就是十个百分点,分五年时间,一年也就增加两个百分点。包括原来承诺的“两免三减半”的没有享受完的企业,还可以继续享受完这些优惠政策。所以我想对这类企业,包括对港澳台企业,对他们当期的财务成本是不会有很大负担的。
至于第二个问题,假如这次全国人大会议通过了新的法律,我们准备从2008年1月1日才开始实行。实际上又给了企业一个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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