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3月8日电(记者王娅妮)记者从山东省卫生厅了解到,即日起山东省将在卫生系统开展打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并完善违法违规医疗广告公告制度,通过相关媒体和网站向社会公示,重大虚假违法广告公示率要达到100%。
山东省卫生监督部门检重点的重点为:2007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发布的医疗广告、2006年通报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及新办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医疗机构进行督查,对其执业情况特别是医疗机构及科室设置情况、人员资质情况、医疗质量管理情况和广告内容真实性等,监督检查覆盖率将达到100%。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发现1次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发现2次以上的视情节给予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处罚,并将处理情况记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凡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医疗广告审查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