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派记者吴艳霞北京报道石家庄市的李先生刚刚将自己积蓄半生的30多万元买了一栋二手房,拿到房产本后,他担心起来,房屋产权证说住宅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70年,这房子已经盖了一些年了,那么,再过几十年这房子就不是自己的了?看到物权法草案,李先生的忧虑迎刃而解,法律说自动延期,只要他的房子在,70年后不会有人收回这块土地。
跟每个人息息相关的法律
自从物权法在1993年开始起草,“物权”这个长期停留在法学教科书上的字眼,开始走进公众视野。到2005年7月,作为中国首部向全民征求意见的法律,物权法就超出了简单的法律技术层面,而成为一个泛社会话题。本报编辑部曾辟出专版,开通物权法草案征集意见活动。出乎预料,一部枯燥法律的意见征询超乎寻常的火爆,20多天时间内,几百名读者热情呼应这次活动,所涉及范围包括我省各个角落,人群则从公务员到清洁工、从小区业主到偏僻村庄的农民。除了部分带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从法律角度建言外,大多数读者,是以向我们讲述自己身边故事的形式讨论这部法律的,因为他们发现,他们的许多心事和烦恼,都被这部法律说中了。一位石家庄市70多岁老人艰难地爬上报社办公楼,讲述他所住小区物业公司把临街房子租给美容院和复印社,“天天听见他们打电话,喊人,说笑,还有的顾客找美容院错敲我家门,小偷也趁乱而入,烦死了。”他希望物权法能够解决住宅楼房改商用问题。廊坊近郊的聂先生在电话里言词激烈:“草案凭什么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买房,这不符合人人平等的原则,也不利于城乡交流。农民对个人财产应该有自由买卖的权利!请你们把我的意见转达给立法者。”宁晋一位姓艾的先生对拆迁、征地规定有疑惑,他问,草案说“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究竟怎样才算“合理”,什么又算“妥善”?这不能由政府拍案定夺吧,物权法要对被拆迁人情况作出合理安排。在这个讨论热潮中,一些省内民法专家主动请缨,参与到本报为读者义务解读物权法草案中来。而来自全国人大的同志讲,他们共收到一万多条修改意见,每条意见身后都站了一大群人。公民对这部法律的期冀和希望可见一斑。物权,其实就是我们每一个人对“物”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对自己房子、车子甚至一个书包一件衣服的占有,怎样取得这些权利,怎样保护这些权利,什么情况下能够进行交易和转赠等等。18世纪英国首相老威廉皮特有句名言: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寒舍中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风可以吹进这间房子,雨也可以打进这间房子,但是国王不能随意踏进这间房子。这个“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经典宪政寓言是物权法的最佳注脚。物权的“排他性”,不仅排除一般人的干涉,而且“排除国家的干涉”,比如警察的干涉。车站、广场、街道、公路都有警察巡逻,但私人的房屋、住宅小区却没有,小区的门口可以挂这样的牌子:“私人产业,非请勿入”。警察要进入公民的房屋须得到房主的同意,要想强行进入,必须持有搜查证。正在审议中的物权法草案也以这些规定牵动我们的心———我们的房屋、土地什么情况下可以被征收,我们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住宅房屋是自己的,土地却是国家的或者集体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我们的房子怎么办?在小区里,作为业主的我们都有哪些权利?实行土地承包制的农民,承包权到底涵盖哪些内容?开发商一房二卖,买房人的权利如何得到保障?捡到别人的东西,还给他时是不是可以讨要报酬?
物权法立法见证民主进程
舆论普遍认为,物权法草案最大的“突破”和亮点是“公私财产平等保护”原则,这也正是学界争辩最激烈之处。虽然两会新闻发言人姜恩柱刚刚对物权法出台之难做出三条解释,但问题核心莫过于此。自1950年代以后,中国一直实行公有制的所有制形式和计划经济体制,不允许私有财产的存在,物权概念是被否定的。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国民拥有的私人财产增加,人们对用法律保护自己财产变得迫切,物权法立法程序也应运而起。2004年,随着“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一突破性的条款写入宪法,私有财产概念日益鲜明起来,但我国社会性质却使法律对此仍然模棱两可,保护条款也十分含糊。民法学界对物权法立法的呼声却日益高涨。然而,上次两会前夕,眼看呼之欲出的物权法,因北京大学法理学教授巩献田一封上书而搁浅。巩献田向全国人大领导提出,物权法草案强调保护私有财产,将冲击中国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制度。巩献田的主要观点是,当前的物权法草案“鼓吹私有制”,强调国家、集体、个人财产要平等保护。“现在是什么情况?我们国家的国有工业产值已经占不到17%了,都被卖光了,造成了多少亿万富翁。在这种情况下,还强调保护私人财产,那谁来保护国家财产?”此话一出,激起轩然大波,巩献田的观点在社会上颇具代表性。对此,以梁慧星、尹田等为代表的一批法学家认为,物权法是民事领域内的权利,其任务是保护合法财产,不可能加剧社会贫富分化和国有资产流失。除此以外,“拾金不昧”等传统理念也在物权法制定中受到挑战,很多人谴责草案中“拾遗物”的规定违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几经风雨之后,全国人大经过反复修改权衡,终于在本次两会前夕,小心翼翼捧出草案第七稿,其中增加了对国有资产保护等方面内容。大会决定,延长两会会期对草案予以充分讨论。无论如何,物权法草案都见证了中国广开言路、全民参与民主法治的历史进程,将在中国法制史上留下深深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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