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新闻网 吉林省来哈尔滨市某饭店打工的中年女子夏某因赚钱心切,将自己在哈市租住的处所变成了“钟点房”,从事卖淫嫖娼活动。近日,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一审判决夏某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人民币1万元。
吉林省九台市的夏某,今年42岁,三年前来哈市打工,后来经朋友介绍在某大饭店当起了服务员。在饭店从事服务员期间,夏某经常能看到和接触到一些“老板”大手大脚地花钱,见别人大把花钱,夏某越来越不甘于现状。为了能多赚钱,夏某打起了歪主意,将自己租住的道里区河阳街上的一处住所变成了“终点房”,容留卖淫女和嫖客从事卖淫嫖娼活动,从中收取一定酬金。
经检举,2006年10月27日16时,哈市道里公安分局的干警将正在容留卖淫女和嫖客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夏某抓获。(东北网-黑龙江晨报吴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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