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反对自由主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执行省委、市委、区委决定,自觉维护领导班子团结。
二、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涉及全区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金使用及其他重大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民主决定。
三、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坚决拒受任何金钱、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对送钱送礼者,予以严肃批评和教育。
四、绝不干预和插手工作职责范围外的市场经济活动,不干预司法机关公正执法。特别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产权交易等市场经济活动中,不暗示,不授意,不打招呼,不批条文,严格依法依规办理。
五、决不为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凡以领导干部或领导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同学及朋友等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应予拒绝。
六、坚决抵制不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自觉抵制腐朽没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不参与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
七、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分管单位和联系点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来源:海口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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