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我市许多国有企业退休干部职工纷纷向记者发送邮件,反映自己的退休待遇过低。无独有偶,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室原主任李永海也收到上百封企业退休职工的来信,反映分配不公情况,他在政协会上发言说:重视国企退休人员待遇
目前,我国2481万国有企业退休干部职工,他们的待遇过低,尤其是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退休干部和职工退休金的过低,已经成为社会分配有失公平正义的一个突出矛盾,是必须尽最大努力首先解决的一个突出“民忧”问题。
不能割断历史
李永海委员表示,建国后,所有干部职工完全由组织管理,许多干部职工到基层企业工作,现在,随着企业改制,事实上这段历史被割断了,出现了因单位性质不同,其退休待遇呈现出不公平、不合理的状况。
他说,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中,忽视了最重要的分配政策的连续性,诸多地方采取了“一刀切”的做法,中央提出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政策没有得到真正贯彻,出现了种种待遇差距和不平等的现象。有些退休干部职工心酸地说,我们年轻时苦干流汗水,年老了贫苦流泪水。
应下决心解决问题
李永海委员认为,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现有财力看,解决企业首先是原国有企业20世纪五六十年代参加工作的老退休干部职工退休金过低待遇,没有问题。因此,应首先解决认识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应把搞政绩工程的热情,真正投向这类民生工程。同时转变作风,站在历史的高度解决这一问题。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市政协原主席傅继德也深有同感,他在接受采访时说,近年来,许多企业退休职工向他写信,当面求见,他也连续两年提出政协提案,呼吁解决这一问题。他说,国家的确应该认真研究,下决心解决问题。
制定政策是关键
傅继德委员认为,过去国有企业老退休干部职工为国家建设发展作出了历史贡献,现在适当提高待遇,不是“照顾”而是“应得”。建议国家认真调研,尽快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提高他们的待遇。
李永海委员提出具体建议:首先从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参加工作的国有老退休干部职工着手,把这些“老人”的退休金标准,调整、规范、统一到与同年代、同情况的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干部职工退休金相当的水平。同时,企业退休职工的年人均退休金总额应控制在不低于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总额的60%~70%,其年增长率与经济增长、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率都应保持同步。特派北京记者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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