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越来越近了。这是一个多么牵动人心的日子。你看,省消协携手《三秦都市报》开展了“3·15”维权线索征集活动,报社更是派出了七路记者,替读者打假活动搞得是轰轰烈烈。
对于打假维权,工商部门的工作力度应该说是越来越大了,可为什么假物还是充斥市场,消费者还是不断受到侵害?我看恐怕我们打假没有打到根子上。从表面看,伤害群众权益是假货惹的祸,但根子我觉得都是“假人”惹的祸。“假人”者,造假之人也。
为什么有些人要造假货?是什么思想支配着他们造假货?无非是一个私利,叫利益驱动。这些人不讲道德,不讲法制,一门心思捞钱,惟利是图,见利忘义地追求“利益最大化”。他们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弄虚作假,以各种手段来获取非法利益,赚昧心钱,满足个人私欲。人固有私己之心,但以一己之私而危害广大人民群众,这可真是无异于谋财害命了。
因此,我呼吁全社会在打假货的同时,更要打“假人”,而且还有“假人”背后的支持者、纵容者——地方保护主义。
相对假物来说,“假人”是本质,假物只是现象;只有狠打“假人”,才能更有效地打击假物,假物才会越来越少。假物是“假人”的物证,只有抓住“假人”的物证才能打“假人”。打“假人”不能手软,可以用经济手段重罚、狠罚,甚至罚得血本无归;也可以用法律手段追究造假的责任。只有这样,才可能收到成效。如果只打假物而不打“假人”,假物是永远打不完的,假物打不完,社会就不会安宁,消费者也会继续受到侵害。
从更深层次上来说,“假人”引发出一个社会问题——国民道德教育。因为,每个公民都可能生产商品,也都有当厂长、经理的可能。如果国民道德素养好,他生产的商品或者他当厂长、经理的厂子和公司造假的可能性就减小了。因为在他心中有了正确的义利价值观,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这就从源头上遏制了造假事情的发生。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民道德教育成了迫在眉睫的大事,各级政府在抓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的同时,千万别忘了抓道德教育这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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