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政协报
加大对村民法律援助力度
本报讯 (记者 孟凌声)“一个不涉及财产纠纷的离婚案就收600元诉讼费,比法律规定高出十余倍。”由此,赵金城委员提出,目前村民不愿打官司,遇到纠纷一般都采取“私了”的方式解决或由村委会调解,很少选择诉讼方式。
他分析说,这主要是诉讼成本太高,本来法律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起诉讼时可以减交、免交或缓交诉讼费,可是农村基层法院很少那样做,即使打官司也不请律师,原因是律师收费太高。很多村民也不知道有法律援助这一社会公益机构。赵金城委员建议,扩大农村法律援助范围,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使那些急需法律援助的村民及时得到帮助;简化受理村民和农民工利益的案件;加强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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