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北京 -文网 -体育 -娱乐 -房产 -汽车 -军事 -科技 -视频 -游戏 -女性 -招商 -邮箱 -短信-博客-旅游首页 组织机构 工作动态 纲要规划 国际项目 理论文摘 为您服务 文献资料北京 >>走近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规划 >>规划推荐我要说说东城区“十一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https://www.qianlong.com/2007-03-1209:27:03东城区“十一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前 言
“十五”期间,东城区政府本着“儿童优先”的原则,从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入手,高标准、高起点、全方位地推动了《东城区“十五”时期儿童发展计划》的实施,广泛动员社会和家庭,充分利用东城区的资源优势,有效提高了儿童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儿童教育及卫生保健事业发展迅速,儿童的权益依法得到保护,儿童成长发展的环境日趋优化。
东城区在实施《东城区“十五”时期儿童发展计划》中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仍然面临着诸多的问题和挑战:文化市场对儿童的不良影响亟待消除,流动儿童的卫生保健、教育和城市融入问题突出等,都是东城区儿童工作面临的重点任务。
为此,依据《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和《北京市东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根据东城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东城区“十一五”时期儿童发展规划》。新的规划以全面促进儿童发展为重点,以培养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不断优化社会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努力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更加优越的条件。总目标
到2010年东城区儿童发展的总目标是:坚持“以人为本”和“儿童优先”的原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进程中,促进儿童事业全面发展。提高儿童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儿童提供优质的教育,依法保护儿童合法权益,优化儿童的发展环境,使儿童事业发展与东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一致,努力使儿童事业发展的主要指标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主要目标及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保障儿童生存、健康、发展的权利及获得平等的卫生保健服务,进一步完善儿童保健服务体系,提高儿童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主要目标
1、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出生缺陷监测率达95%以上。
——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8%以上。
——高危儿智力监测覆盖率达75%以上。
——提高艾滋病母婴阻断水平,有效控制母婴传播。
2、降低婴儿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8‰以内。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9‰以内。
3、加强儿童卫生保健工作
——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8%以上。
——儿童系统管理率95%以上。
——四个月以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85%以上。
——0-6岁儿童听力筛查率达85%以上。
——加强流动人口儿童保健管理服务。
4、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提供多种形式的儿童心理健康指导和儿童早期发展服务。
——加强营养转型期儿童疾病的预防,控制儿童肥胖等疾病的增长。
策略措施
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有关保护儿童健康的配套法规和业务技术标准,建立综合监督体系,加强监督执法力度,严格依法办事。
2、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法制保证、群众参与”的原则,将妇幼卫生作为公共卫生的重要工作内容,纳入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3、加大对妇幼保健工作的经费投入,以推进全区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
4、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和网络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服务环境,拓展服务内涵,适应群众对妇幼保健服务需求变化的趋势,为发展区域妇幼保健事业和拓展妇幼保健服务创造良好的环境。
5、贯彻落实《中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规范儿童听力筛查、艾滋病母婴阻断、出生缺陷监测和干预工作网络,力争使我区出生缺陷的预防、诊断、治疗及康复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6、加强母乳喂养知识宣传和技术指导,建立儿童常见病和慢性病的监测系统,开展儿童营养转型期疾病的预防与管理,加强健康教育。
7、通过多部门合作,加大对流动人口中儿童保健工作的覆盖面,帮助流动人口儿童享有与户籍儿童同样的儿童保健服务。
8、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儿童的自我保健能力和利用卫生服务的能力。关注儿童心理健康,在学校开设心理健康课程,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性病和艾滋病的危害、预防及自我防范知识的宣传工作,控制吸烟,禁止吸毒。
9、创设安全环境、普及安全知识,预防儿童伤害发生。提高儿童食品质量,保证儿童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的安全无害,完善儿童食品、用品的检测标准,建立儿童玩具、用品和游乐设施的许可证制度,强化儿童食品和用品的市场监管。
二、儿童与教育
保障儿童平等的受教育权利,为儿童提供优质教育。
主要目标
1、普及学前教育,提高学前教育水平
——到2010年,学前入园率达到98%,并要建立覆盖全区的早期教育网络体系。
——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户籍人口0—3岁儿童早期受教育率为90%以上。
——全区60%以上幼儿园达到一级一类办园水平,市级示范幼儿园达到4所以上,区级示范园达到10所以上。
2、实施高标准高质量的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都能按时入学,全面接受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100%。
——保证流动人口中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3、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切实加强
——高中阶段女生教育入学率和完成率分别巩固在95%和90%以上。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能力达到90%。
——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强中等职业技能教育。
4、提高特殊教育水平
——全区残疾儿童基本普及2—3年学前教育,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99%。
——轻度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在九年义务教育后接受1-2年职业技能培训或中等职业教育。
——全面提高特殊教育办学质量,满足残疾儿童对教育的需求。
5、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完善学校、社区、家庭协作的家庭教育工作机制。
——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提高家长家庭教育知识水平和能力。
6、贯彻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
——学生参加少先队率达98%以上。
——18岁以下学生加入共青团率达40%以上。
策略措施
1、完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加强依法治教。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继续抓好普法工作,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加强已颁布实施的教育法律的宣传,营造依法治教的良好氛围。严格执法,用法律规范办学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定时检查教育法规的执行情况,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2、依法实现教育经费的落实,确保预算内投入,进一步完善财政教育拨款政策。逐步建立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明确政府、个人和社会对各级各类教育投入的责任。
3、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本着教育均衡发展战略,深化课堂教育改革,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深化中小学教育内容、教学方式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的良好品质、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能够满足辖区内所有学前儿童的入园需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得到较大发展,形成以社区为依托、以学前教育机构为中心,正规与非正规并举,向家庭辐射的多样化的早期教育和指导服务网络。建立以德育为中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的运行机制。
5、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的小学教育。实现学校合理布局,办学条件标准化,学校管理规范化,办学多样化,继续办好一批窗口校5—6所、特色校10—12所、小班化精品校10所,切实提高教育质量。
6、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水平。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基础上,高中阶段的规模、质量适应东城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建设8所示范性普通高中。
7、关注弱势群体,高度重视特殊教育。探索特殊教育与职业教育接轨机制,完善特殊教育体系,重点加强特殊教育学校与随班就读管理工作,确保残障人群更便利地接受教育,进而满足残障儿童少年对学前、基础教育、高等及职业教育的需求。同时,关注宏志中学和工读学校及家庭贫困学生同样接受良好教育。
8、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启动科研促教工程,着重抓好科研干部培养、课题研究和学校心理教育辅导研究。抓好幼儿园、中、小学校长(园长)和教师的在职培训、函授、进修和继续教育,抓好以培养拔尖教育人才和学科带头人为目的的“名师工程”实施工作,大力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和学历合格率、学历层次,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到2010年,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要具备专科以上的学历,并使幼儿园专任教师中85%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小学专任教师中100%达到大专以上的学历;初中专任教师中100%达到大专以上学历;高中教师100%达到本科学历,10%以上达到研究生学历,“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65%。
9、重视和改进家庭教育,深化家教理论研究。发挥各种媒体作用,宣传家庭教育知识;发挥社区家教志愿者的作用,传播现代家教理念;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各自的优势,办好各类家长学校,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
三、儿童与法律
依法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
主要目标
1、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控制并减少以儿童为侵害目标的各类刑事案件,保护儿童人身安全,禁止遗弃、虐待、拐卖儿童以及对儿童的暴力行为,儿童伤害致死率不高于刑事案件总量的1‰。
——杜绝使用童工。
——为儿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民事、行政、诉讼权益。
——建立16岁以下流动儿童信息采集系统。
2、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加大儿童法制教育,提高儿童社会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加强综合治理,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加大对失足青少年教育。
策略措施
1、实施有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有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
2、严厉打击各种以儿童为侵害对象的违法犯罪,重点打击危害儿童生命安全;滋扰学校教学秩序;勒索中小学生;引诱、教唆或强迫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犯罪。
3、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的问题,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惩处。
4、预防和打击校园及周边的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创造校园良好治安环境活动和清理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活动,开展“矫正教育”活动。
5、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中儿童的登记管理制度,促进和加强16岁以下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
6、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在侦察、起诉、审判、刑罚执行各阶段都要给予特殊的、有别于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依法审理涉及儿童民事权益的各类案件,做到全方位司法保障。
7、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法律宣传力度,做好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及家长的法律意识和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范能力。积极为经济困难和特殊困境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8、加强综合治理,发挥各有关部门职能作用,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失足青少年教育工作网络体系,有效控制未成年犯罪。
四、儿童与环境
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改善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优化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
主要目标
1、改善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
——普及环境保护知识。
——改善城市空气质量,逐步实现首都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2、优化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
——在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建设中,优化儿童成长的家庭环境。
——适度扩大少年宫、馆、家的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水平,2010年要达到每一个学区(按五大学区划分)都要有一个校外教育机构。
——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产品,减少不良文化特别是网络不良文化对儿童的影响,净化儿童成长的文化环境。
——保证儿童享有符合其年龄必需的闲暇、娱乐时间,实现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的权利。
3、帮助困境儿童
——及时做好贫困儿童的救助和教育工作。
——维护贫困儿童享有的合法权益及各种优惠政策。
策略措施
1、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开展全民生态环境意识教育,加大对水质、大气、噪声、固废等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依托“城市管理新模式”平台,充分发挥城市管理监督员队伍的作用,加大环境管理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将我区建成首都生态环境的首善之区,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2、将城市绿化与美化有机结合,优化人居环境。大面积增绿,推广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做好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结合的城市绿化系统,在干道主路、街巷和河道周边增加或改造绿化面积。
3、优化校外教育资源,依托“蓝天工程”建成东城区青少年课外活动指导服务中心,面向东城区乃至全市,以青少年学生课外教育需求为出发点,通过东城区青少年课外活动指导服务中心,对一切可利用的教育资源进行统筹、协调、整合、利用,搭建网络化、数字化、社会化的课外活动管理信息平台,创设没有围墙的课外校园,让中小学生拥有自己的课外活动空间,还学生一片蓝天。同时,办好少年宫和科技馆等对青少年开放的校外教育基地。
4、鼓励创作有益于儿童身心健康的优秀儿童图书、影视、音乐、戏剧、舞蹈等作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科技、娱乐等活动,丰富儿童精神生活。
5、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建设,深化五好文明家庭时代内涵,完善标准,积极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社区和家庭环境,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6、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在《今日东城》报宣传“儿童优先”原则、“儿童规划”,家庭教育知识等有关儿童健康成长的内容;加强广告、文学作品、网络信息和网络游戏的监管工作,建立媒体监测系统,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7、完善儿童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东城区婚姻收养登记管理系统。完善孤儿与弃婴供养、教育、康复医疗服务体系。为流浪儿童及时提供救助与教育。组织与实施
一、东城区政府负责本规划的实施
1、东城区政府把儿童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作为主管负责人的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
2、东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东城区政府负责儿童发展工作的常设协调议事机构,负责协调和执行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和发展规划的贯彻实施。
3、东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根据儿童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各委员单位的职责范围及目标,进行任务分解。
4、东城区政府为实施儿童发展规划提供组织、物质和经费保证。在纳入财政预算的同时,针对难点、重点指标进行专项拨款。
5、接受东城区人大和东城区政协对实施儿童发展规划、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的监督和检查,推动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
二、东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协调、督促本规划的实施
1、东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建立工作制度和报告制度。
2、东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充分发挥“协调、议事、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提高办公室人员素质。
3、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总结推广经验。
三、各委员单位实施本规划
1、各委员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目标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纳入本系统的工作和议事日程。
2、各委员单位为实施儿童发展规划提供物质和经费保证。
3、各委员单位定期向东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儿童发展规划的工作情况。提供并汇总年度和5年的儿童发展规划各项指标的统计数据,撰写年度和5年的儿童发展规划情况分析报告。
4、接受北京市和东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检查评估。
5、加强调查研究,解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监测与评估
一、目标
通过搜集和整理反映儿童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各项数据资料,分析儿童发展现状和趋势,评估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效果,监督和推动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遵循原则
1、全面性原则。监测评估应全面体现儿童发展规划主要目标的实施状况。
2、科学性原则。监测评估工作要实事求是,数据准确、客观,手段和方法先进、科学。
3、可操作性原则。监测评估方案切实可行,易于操作和监督检查。指标尽可能量化,并将设立的统计指标,纳入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非量化的指标在分解立项的基础上提出对策,适时评估。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东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负责监测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监督儿童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相应对策。
2、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统计监测组。统计监测组由区统计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组成。在东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区统计局负责,建立统计监测指标体系,进行年度统计和中、终期统计,完成东城区儿童规划实施状况年度和中、终期监测指标统计分析报告,并负责指导各有关单位完成儿童发展规划监测指标的统计分析工作,向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递交东城区儿童发展监测统计报告。
3、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对监测资料的开发和利用。
4、对实施儿童发展规划的各委员单位进行检查、督导,开展阶段性评估,并接受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评估检查。
5、东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完成《东城区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评估报告》,并递交到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编辑:李月茹来源: 北京市妇儿工委我要说说 打印推荐?2000-2007,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