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湘西讯 3月1日,记者从州民政局获悉,去年我州社会救助体系的保障功能进一步增强,据不完全统计,全州共发放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及慈善捐助资金1.19亿元,救助各类困难群众277.95万人次,有效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就医难、上学难等问题。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下,去年来,全州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以加强组织服务网络、政策法规制度、信息网络平台和监督制约机制等方面建设为重点,救助体系的保障功能进一步增强,覆盖城乡困难人群越来越广,救助工作呈现出了7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城市低保补助水平大幅提高。全年城市低保补助实现3次提标,目前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86.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40.5%,是历年来提标幅度最大的一次。全年累计保障75.01万人次,累计发放资金6020.8万元,低保对象的实际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农村特困户救助向农村低保过渡,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吉首市、花垣县、泸溪县、永顺县农村低保年累计保障15.5万人次,累计发放资金288.1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18.58元。保靖、凤凰、龙山、古丈4县全年累计保障特困户救助对象31.87万人次,发放资金365.7万元,年底月人均补助水平基本达15元,并逐步由农村特困户救助向农村低保过渡。全年共下拨救灾资金2785万元,下发棉被2896床,发放救助卡50098张,共救助灾民21.8万人,累计救助各种对象95万人次;三是城乡医疗救助面进一步扩大,全州全年发放医疗救助金234.8万元,救助城乡大病患者1436人,资助39306名农村特困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四是新的《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得到落实,实现按标施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五保对象年均供养标准达825元以上,其中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年均供养标准达1900多元。2006年全州改扩建敬老院50所,目前全州共有敬老院100余所,集中供养五保对象3282人,集中供养率达26.3%,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五是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有序进行,全年累计救助11200人次,支付救助资金34万元;六是其他专项救助取得新成效。据不完全统计,水电等5项价费优惠政策、法律援助、助学等社会化救助资金总额达578.5万元;七是慈善救助工作进一步拓展,全年筹集善款善物折价达310多万元,开展了“助学、助医、助教、济困”等慈善救助活动,发放救助款物180多万元。(田景安龙莹欧纪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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