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晓云、通讯员林桂阳报道:昨天下午,数百市民带着自己在买屋住房中遭遇的法律问题来到“3·15安居行动”现场,广州市律师协会派出42名律师,免费为市民提供有关住房的各种法律咨询。
家住白云区的窦小姐反映的问题让人感到辛酸:“我现在都不急于拿到房产证了,只要能让我用上市政水电,然后换一个有资质的物管公司就满足了。
2002年,窦小姐在白云区一个镇买了一套房子,由于这套房子是该镇镇政府集资建造的楼房,所以建房办实际上就是开发商,而当时窦小姐的交款收据上也是加盖该建房办的公章。可是由于小区地块是农民宅基地,根本办不到房产证,更让她生气的是,建房办还找一个根本没有物业管理资质的公司来做小区的物业管理,使小区到现在还在使用地下井水,用的是基建临电,电费被市政水电贵一倍多。
但据咨询律师解答,这一问题即使通过司法途径也很难解决,因为存在最核心的产权问题,只有到《物权法》通过之后,在政府的主导下,才能得到彻底解决。
据了解,近年来像窦小姐这样的业主与物管的法律纠纷越来越多,遗憾的是,就算业主肯出钱出力出时间,也难以起诉物管,因为没有起诉资格,按照法律规定,起诉物管的主体必须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否及时建立、业主之间是否团结等诸多因素阻碍业主向物管提起诉讼。所以目前不满物管的法律咨询很多,但是能进入法律层面的非常少。
法律专家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只能加大行政监管力度,首先在初期就要割断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的联系,由于初期的物业管理公司通常是开发商指定,很多物业公司甚至就是开发商的兄弟公司,业主一旦与开发商矛盾,他们必然倾向开发商。其次行政部门要指引业主迅速、合法地组成业主委员会,这样才能监管物业公司,或置换物业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