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全国人大代表马克宁向大会提出建议,废除户籍歧视和相关身份歧视,立法保障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中国的法律不应在正式条文中出现‘农民’一词,这个称呼本身就是对居住在农村公民的一种歧视。
中国的农村公民至今还没有享受到完整的公民权利,农村公民无论是在政治权利、社会保障权利等方面,都无法享受到市民的待遇。”马克宁说,《宪法》和法律采用“农民”这个词语,把农民作为一个法律概念,非常不合适。“农民”不是法律用语,“农民”可以是一个政治概念、职业概念,但并非一个法律概念。法律把农村公民称为“农民”,这间接导致了农村公民权利的削弱。单纯涉及农村公民的问题不应该用“农民”这个用语,应该称为“农村居民”、“农村公民”。据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