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称,为遏制官员滥用公款、铺张浪费,国务院正在制定“楼堂馆所”管理办法,还将出台“官员职务消费标准”,各级别官员可以使用的公款数额、公款用途,都有定性标准。(据3月12日《羊城晚报》)
一忧会像有些制度那样流于形式,成为又一个“稻草人”。
二忧标准是死的,人可是活的,会不会出现“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变通现象?某些地方会不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制定出特别的规定?如规定凡是招商引资的,职务消费可以超支,甚至“上不封顶,实报实销”。因为此前职务消费管理的各种制度规定,诸如发餐券、搞定点、禁酒令、申报制、实名制等,几乎都被各种堂而皇之而又“情有可原”的理由所突破,只得“从头再来”。
三忧会成为官员的又一种特殊待遇和“福利”,带来负面影响。当上公务员不仅吃香喝辣,将来混个一官半职,连职务消费都有了标准,难怪此前出现了“考霸现象”,今后还不打破头皮?
因而,预防“官员职务消费标准”执行中可能出现的负面效应,关键在于监督。不仅仅是审计机关在事前和事中进行支出合理性的监督,而且也应定期向社会公布。纪监部门应跟踪督查,发现违规行为,立即予以纠正。只有这样,才能遏制官员职务消费奢侈浪费和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叫停违纪违法行为于未然之时。梁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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