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组织“香港防止虐待儿童会”:
担任四角色呵护儿童27年
信息时报记者昨日走访了香港防止虐待儿童会总部。该会总干事雷张慎佳女士接待了记者。她向记者介绍,1979年是国际儿童年,防止虐待儿童会以微薄的人力物力成立。 1980年7月,防止虐待儿童会以非政府机构注册,服务宗旨扩大为预防及阻止虐儿事件。
香港防止虐待儿童会在保护儿童的使命中是承担了保护儿童、对受虐儿童进行辅导治疗、预防儿童受虐以及倡导全社会关心儿童不受虐待四个角色。
香港防止虐待儿童会成立27年来,一直维持其独特性,其有别于其它非政府机构,防虐待儿童会的服务集中在保护儿童的范围之内,着重倡导工作。目前的服务包括,热线电话服务,个案服务,小组工作等。
热线电话服务内容包括,公众利用热线举报怀疑儿童受虐或被疏忽照顾的事件。社工接报会进行调查,确定事件的真实性及评估有关儿童可能受虐的危机或受虐的严重性,从而向儿童及其家人提供专业的辅助。
而个案服务内容则包含了社工处理个案进行调查及采取适当的行动,如辅导、家访及会谈。
小组工作的服务范围甚广,由教育、治疗、发展以至康乐及互助网络,不一而足。各个小组为受虐儿童父母及家人提供机会,探讨沟通的方式、发展个人的才能及潜质等。
香港防止虐待儿童会另外还提供咨询服务、进行宣传、主办讲座及研讨会,此外,更拓展义工服务,为社工学生及义工提供训练。香港防止虐待儿童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及大型活动,倡导社会人士重视保护儿童。
雷张慎佳告诉记者,1994年联合国儿童公约延伸到香港管辖区内,所以他们早在1981年已经形成了相关的虐待儿童的处理守则,而此守则在1981年的时候还只是一张纸的内容,到了1990年的时候已经完善,达到了200页纸,而香港政府还在不断为儿童青少年的成长创造更优良的环境,所以估计在今年或者明年内,这些守则将会有最新的修订版出台,他们期待这将会更加符合儿童青少年成长的利益。
编辑点评 期待思思案破解救助难题
援引香港做法探讨思思的救助问题,为的不仅是帮助思思解决正常生活、学习问题,更希望能通过这一个案,让更多的思思们获得真正意义上的监护,享受生活的阳光,像其他孩子一样健康快乐成长。
思思救助的主要难题,不但来自执法操作的缺陷,也与国人传统亲情观与现代人权思想的矛盾有关。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虽然规定,监护人不履行法定监护责任或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法院可以依据有关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对此也有明确的量刑标准。然而,“撤销监护人资格”谁来申请,撤销之后转移何处,被监护人的生活学习又由谁来负责,都缺乏合乎实际的规定和可操作的细则。
谁家孩子谁家抱,是我们千百年来认定为天经地义的事,哪个父母虐待孩子,教育、规劝则可,剥夺监护权则近乎荒唐。曾有妇联法援中心把虐待孩子的监护人诉上法庭而法院不愿受理,思思个案中仍有专家反对剥夺其父母的监护权,显示在不少人心中,父母主宰孩子的观念是多么根深蒂固。而在重视人权价值的国家和地方,孩子很早就被教导“拒绝虐待”,严重虐待者会被剥夺监护权并判处重刑。
亲情虽然十分可贵,但是如果加入暴力伤害,亲情就失去了赖以生存的血缘情感,只剩下干巴巴的血缘符号。而人权是人的个体与生俱来的天然权利,它并非由父母所赋予,也不可让亲情所取代。当人权被异化的亲情侵害时,维护异化的监护权就是对人的权利、尊严的亵渎。
在保护未成年人上,完善法律相对容易,困难的是如何树立现代社会的人权观念,特别是为人父母者敬重孩子的人身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的自觉性。因此,如能借鉴香港的经验,为思思寻找出监护权转移、又能正常生活学习的操作模式,就有望能以个案方式,转变打骂孩子不违法的错误思想,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落实。我们为此努力,期待读者继续参与。 贺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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