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张晓博)“日前出台的《关于对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来银投资项目实行报备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优化我市目前的政务环境来说,的确是一项有效的举措,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应尽的职责。
《通知》明确规定,市发改委在下达建设工程项目批复之日,必须同时报市纪委、监察局备案;市直各有关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发布招投标公告之日前,必须报市纪委监察局备案。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市财政局在下达采购计划之日,必须同时报市纪委、监察局备案。凡办理来银投资项目及个人投资项目的,受理单位在办理相关手续之日两天内,必须报市纪委、监察局备案。
据了解,我市纪检监察机关今年将重点盯住招投标、外来投资和行政审批这“三条线”,通过明察暗访、全程跟踪的方式,严肃查处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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