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狙杀 卧等40分钟出手就打中嫌犯鼻翼
1998年,赵伟迎来了他第一次作为1号狙击手出战。
在郑州一个郊县,一名歹徒挟持一名少女,跟警方对峙。当地警方开始向上级部门求援。
嫌犯拒绝谈判,人质流血不止,对峙1天有余。如果再不采取果断措施,人质就会有生命危险。
“狙杀!”
接到命令,赵伟开始收拾行装。
第一次作为1号狙击手出场,赵伟在准备阶段却紧张起来。枪弹、瞄准镜、头盔、防弹衣、电台、手机……赵伟一再检查自己的装备,生怕漏下什么。
“能不能胜任?能不能完成任务?能不能?”在心里,赵伟反复问着这些问题。“那时候手心都出汗了!”虽然时隔9年,赵伟对那次的紧张还记忆犹新。“我带了20发子弹,每一颗子弹我都擦了好几遍。”
到达现场,赵伟发现形势不妙。
“嫌犯手拿杀猪刀,架在女孩的颈动脉上。不妙的是,嫌犯处在一个小山包上,周围100多米都是开阔地,警方的一举一动他都看得一清二楚”。
经过仔细勘察,赵伟把狙击点选在150米外的一个小山包处。这是一个中长距离,对狙击手的要求相当高。随后,战友开始转移嫌犯的注意力,为赵伟创造条件。
赵伟把枪架在一块石头上,轻轻拨开了挡在前面的酸枣树枝。拿观察镜一瞄,赵伟顿感胸有成竹,紧张的情绪突然平复下来,因为“这就跟平常训练差不多”。
嫌犯活动的范围有20多平方米,他来回走动,不停地冲民警咆哮。而且,嫌犯周围的乱石影响了赵伟的视线。
赵伟卧姿持枪,等待战机,一直等了40多分钟。中间有几次机会,但在赵伟看来都不完美,就放弃了,因为狙击手要的是“万无一失”。
40分钟后,嫌犯骂累了,他举起右手擦汗。
赵伟食指轻抠,子弹飞出,正中嫌犯鼻翼。
在瞄准镜中,嫌犯顿时飞出六七米远,倒在山坡上。赵伟的战友飞奔而上,把人质架到安全地带。
战斗结束,仅用了6秒钟。
“听说人质无恙,嫌犯毙命,我心里的石头才算完全落地”。
最得意的“狙杀” 活捉嫌犯
让赵伟最得意的“狙杀”,是他那次在2006年“12·13”案件中执行任务。
当时,两名嫌犯持枪杀人、抢劫绑架人质,恶性案件震动了公安部,督令数省警方联合破案。随后,郑州市公安局接到线索,嫌犯躲在一个都市村庄里。
“就地歼灭!”
指挥部一声令下,赵伟带领20名突击队员,身着便衣,来到嫌犯的车前。或许是做贼心虚,赵伟的车子刚到嫌犯车前,嫌犯摇下玻璃查看情况。
电光石火间,赵伟已经跨到嫌犯的车前,左手扣住嫌犯手腕,右手枪口已经指向嫌犯脑袋。嫌犯右手下意识地去摸东西,赵伟用力一拧,把他的身子按到车门上。其他队员包抄而上,把车上的另一人抓个正着。打开嫌犯手边的提包,赵伟发现一把手枪已经上膛。
“嘿嘿,咱们的狙击手可不是光扛着狙击枪远距离杀敌,好多时候还要近战。”对于自己的工作,赵伟颇为自豪。因为活捉了嫌犯,警方发现了很多线索,为最终侦破此案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狙击手不是杀手 动杀机全是为了救人质
参战数十起,共击毙嫌犯两名。对于这个数字,记者有点迷惑。
“狙击手不是杀手!”说这句话时,赵伟咬字很重。
“尊重生命、尊重法律、尊重人权。不论人质还是嫌犯的生命,都要尊重。”赵伟说,狙击手平常接受的教育是,嫌犯该不该死是法院的事儿,不该由自己来判定。
警察里的狙击手跟军队里的狙击手的最大不同就是,工作定位为救人而不是杀人。“军队里的狙击手,最大的目的就是杀伤敌人,而警察里的狙击手主要是为了解救人质,甚至是解救嫌犯”。
“除非嫌犯造成人质出现生命危险,否则狙击手一般不会动杀机”。(来源:东方今报)
[上一页][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