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晚报 “吉林省消协将成立消费者维权执法大队”,吉林省消协日前透露了这个消息。
执法权缘自工商局委托
吉林省常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说,从法律上消协获得执法权是成立的,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消协执法权有法律依据
吉林省社科院社会学所的所长付诚说,以省消费者协会来说,究竟它是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一个办公部门,还是一个纯粹的社会团体,似乎政府部门与社会团体的特点都有一些。记者也了解到,该省消协的工作人员与省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基本为一套领导班子,而12315申诉举报中心是省工商局的一个部门。无论从哪一点来说,消协获得执法权都有法律依据。
对消费者是个利好消息
付诚说,成立消协执法大队最关键的是它究竟是否有必要,能发挥多大的作用。从消费者的角度看来,这应该是一个好消息。他还指出,消协成立执法大队,还要有很多具体的问题需要解决。首先是消协一旦真正开始行使执法权,成立执法大队,它的职能需要避免与已经存在的其他部门相冲突,造成多头管理,这是不提倡的。因此尽管合法了,但还需要协调好。另外其执法方式不应只是罚款一项,罚款额度可能调整,执法方式也应进一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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