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有“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之说,21世纪的中国公众,在仓廪实、衣食足的情况下,也越来越“知环保”了。
一组数字可资为证。2006年国家环保总局受理群众投诉案件2003件,相当于2002年至2005年受理数量的总和,其中工业企业污染投诉案件占94%;化工、冶金行业投诉量大幅上升;2002年至2006年,群众环保投诉案件每年平均增长87%。
不难想见,除了向国家环保总局投诉,各地群众向当地环保和信访部门反映的大大小小的环境问题会更多。这说明一方面污染问题已经成为严重危害城乡居民健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群众反映强烈;另一方面,随着生活水平的明显提高,每个人都希望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大家的环保诉求越来越多,标准越来越高。
群众的环保诉求不管反映到哪一级,需要什么帮助,最后一般都要由地方政府具体落实。这方面尽管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总体情况日趋乐观。过去一年,地方环保部门承办的群众投诉案件办结率为89%,在办结回访的案件中,群众满意率达到82%。
对于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充分调查研究、反映公众环保诉求的议案、建议和提案,政府部门更为重视,问题解决得更快,配套保障措施更为齐备。素有“中国铜城”之称的甘肃省白银市,近年来工业污染严重,当地群众迫切盼望改善环境,但限于资金短缺等原因,治污进展缓慢。几位全国人大代表奔走呼吁后,白银污染综合治理的建议受到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上下协力配合,治污进程明显加快。事实证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环保,能更加有效地表达公众的环保诉求,是推动政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一支重要力量。
进而言之,法律保护公众的环保诉求,我国《环境保护法》明文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同时也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在公众环保诉求日渐提高之际,人们更愿意看到,那些环保问题不少的地方,在领导批示、媒体曝光、代表委员监督之前,能主动履行环境第一责任者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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