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昨日上午,在“福寿螺事件”中患上“广州管圆线虫病”的马女士诉北京蜀国演义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一案在朝阳法院开庭。经法院电话传唤,蜀国演义一方竟无人到庭,因此法院采取了缺席审理并当庭宣判。最后,朝阳法院做出“福寿螺事件”的首例判决,蜀国演义公司被判赔偿马女士各项损失及精神抚慰金1.5万余元。
去年北京发生了大量“广州管圆线虫病”的确诊病例。而导致这一事件的原因是:提供凉菜“香香嘴螺肉”(凉拌螺肉)的北京蜀国演义酒楼为了降低成本,暗地里将海螺换成淡水福寿螺,并加工不彻底,导致福寿螺内的广州管圆线虫幼虫没被杀死进入人体。由此导致了轰动一时的“福寿螺事件”。
事后,蜀国演义对外一直承诺负责到底。但是,他们实际处理问题的方式似乎并未让患者感到满意,以致引发了一系列诉讼风波。去年12月,台湾的杨先生将蜀国演义告到朝阳法院,索赔30余万元,成为首例诉讼。今年1月,先后又有近20名患上“广州管圆线虫病”的消费者,分别将蜀国演义黄寺店和劲松店告到西城法院和朝阳法院。(据《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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