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之国代表在介绍自己的修改内容。
高之国代表在政府工作报告上的修改内容。
高之国代表提出的两条修改意见都被吸纳了,将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的政府工作报告为此进行了两处修改。
在对政府工作报告12处比较重要的修改中,包括了全国人大代表、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高之国所提的“加强渤海污染治理”和“发展海洋经济”两条建议。
“政府工作报告中一下子吸纳了我两条意见,出乎意料。”高之国代表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
其实,提出类似意见的代表、委员不只高之国一个人。
国务院对政府工作报告作出的总计33处修改,每一处都广泛吸纳了代表委员的意见,每一处修改意见都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3月6日上午,高之国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的海南代表团全体会议上发言:“我国是海洋大国,海洋经济是经济发展的一个亮点,应引起政府的足够重视。但现在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却没有关于海洋经济方面的内容。”
为此,高之国代表提出两条修改意见:第一,在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重点流域和区域污染治理”部分加上“渤海”。第二,在报告中关于“进一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部分加上“实行海陆统筹,推动海洋经济发展”。
这两条意见和其他代表所提的意见,随后被会议简报刊登,送到全国人大、国务院和有关机构部门及各个代表团。
3月9日上午,高之国代表在温家宝总理参加海南代表团全体会议时,再次就发展海洋经济作了发言,引起了温家宝总理的重视。“我发言后,温总理接过话说,我们对发展海洋经济等问题的重视程度还不够。”
在如今将提请大会审议表决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渤海”两个字和“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一句话被补充到报告中。这意味着,搞好渤海的污染治理和报告中原有搞好松花江等污染治理等内容,一并列入到今年的政府工作任务中,而“发展海洋经济”等建议也同样受到了高度重视。
新华社记者张旭东、孟娜报道
“原声” 完善海洋法律体系 维护中国主权权益 “为了依法维护国家领海主权和海洋权益,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海洋法律体系。”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全国人大代表、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高之国表示。
高之国介绍,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相继颁布了领海及毗连区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一系列海洋法律法规,有力维护了国家海洋权益,促进了国家海洋事业的发展。但是,我们在涉及国家领海主权和海洋权益、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综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有的政策性法规内容比较原则,缺少配套的实施办法和细则,适用性、可操作性不强;有的专业性法规适用范围比较窄,规范对象比较单一;随着国际海洋法律制度的发展,我国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管理制度、公海上行使权利的制度等方面还需要补充新的内容。
高之国建议,认真总结梳理我国海洋管理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立的海洋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国海洋法律体系,充实和细化我国海洋立法内容,增强海洋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当前应优先制定领海及毗连区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的配套法规以及海洋综合管理法规,包括外国船舶无害通过我国领海管理办法、外国军用舰艇进入我国领海内水管理办法、对违法船舶登临检查实施办法、专属经济区内人工构筑物建造管理条例等法律或规章,更好地维护国家海洋利益。
(记者卜云彤 程云杰)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