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去年年底一名彭姓网友在与“女网友”见面时,被人抢劫和敲诈。昨日,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当庭判处被告叶丽锋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去年12月19日,25岁的郴州男子叶丽锋应网友“阿龙”之约前往长沙作案。
21日凌晨2时许,该女子发来短信,告知地点为解放东路某酒店307房。四人迅速赶到该处,将正在洗澡的彭叫出浴室,逼迫其裸体躺在床上,“阿龙”假装打了女人一耳光,顺势支走了女人。四名同伙搜得一台价值380元的中兴小灵通,强行抢走彭某戴在手上的一枚价值4000元的戒指。随后,“阿龙”用手机拍了彭某的裸照,以将裸照发到互联网上相威胁,彭某同意出6000元“了难”。叶丽锋等四人装模作样地记下彭某的住址、电话、工作单位,还故意掏出一个手枪型的打火机吓唬彭某,约定中午交钱。
当日12时许,叶丽锋依约到某宾馆的咖啡厅收钱时,被埋伏在此的公安人员抓获,被抢的小灵通和金戒指已追缴发还被害人。通讯员谢绍平袁建斌记者任晓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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