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媛 实习生 黄晴)32岁的河南人刘高晓又一次踏上了西安的土地。在承包西安市莲湖区颜家堡村配电室的两年期间,他私自接线盗取价值6万多元的电,事发后逃往河南,昨日凌晨被西安雁塔警方抓住押回西安。
雁塔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周凯介绍,2005年初,来自河南平顶山市郏县薛店镇的刘高晓,承包了颜家堡村配电室,负责收取颜家堡二组居民的电费。2005年9月就因为涉嫌偷电,被电力部门处理过,在缴清了所偷电费后,继续承包颜家堡配电室。2007年,电力部门在例行检查的时候,发现颜家堡二组的输电量和所收回的电费差额太大,刘高晓又“重操旧业”。
周凯说,而每次收电费的时候,刘高晓会收清所有用户的电费,但是只给电力部门上缴总表显示用电量的钱,而他私自接的电线上的用户的电费就归他所有。据刘高晓说这样每个月他可以获得2000多元钱。从2005年到2007年,就靠这样盗电,刘高晓一共获得非法收入6万余元。
2007年1月,陕西省电力执法总局向警方报了案,作为2007年打击盗窃电力、电信设施专项行动重点督办的十件案子之一,西安市公安局将此案交给雁塔分局重点侦破,雁塔分局刑侦大队的刑警,将先后逃往厦门、河南的刘高晓抓获,并将其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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