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15日上午在团结奋进、共建和谐的气氛中在人民大会堂闭幕。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主持闭幕会。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曾庆红、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通过了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和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政治决议。
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政治决议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3日至15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听取并赞同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赞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其他报告,赞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会议指出,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支持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促进和谐。要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坚持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各项政策,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坚决反对“台湾法理独立”等任何形式的分裂活动,维护台海和平稳定。要积极扩大两岸交流与合作,促进直接“三通”,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为两岸同胞谋和平、谋发展、谋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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