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3月16日电香港特区政府16日公布了2007至2008财政年度申请售卖土地表(俗称“勾地表”)。新“勾地表”共提供47幅土地,其中37幅是从本财年的“勾地表”转拨过来,另外10幅土地是新加入的。
特区政府地政总署署长刘励超在记者会上表示,新“勾地表”包括33幅住宅用地及14幅商业或商贸用地。住宅用地的面积共约28.7万平方米,可建成约13000个单位。住宅用地有9幅位于香港岛,9幅位于九龙,其余15幅位于新界及离岛。
14幅商业或商贸用地的面积共约9.5万平方米,分布在中环、九龙湾、荃湾、天水围、西贡、沙田及观塘等地区。
此外,特区政府还公布了两项促进“勾地”的措施:一是降低“勾地”按金,由申请勾地价的10%减至5%,并以2500万港元为上限;二是接受以银行保证作为另一选择,本票或银行确认可兑现支票仍继续适用。
自2004年1月起,特区政府主要通过“勾地表”制度出售土地。发展商对“勾地表”内任何一幅土地有兴趣的话,可以向特区政府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为购买该幅土地开出最低价格并缴纳按金。如果申请人的出价符合特区政府按公开市场价格所作评估的80%或以上,该幅土地便会以公开拍卖的形式出售。
|